贾探春 :
荣国府贾政与赵姨娘的女儿,有同父同母的弟弟贾环、同父异母的哥哥贾宝玉、姐姐贾元春。贾府通称三姑娘。探春工诗善书,趣味高雅,又精明能干,富有决断,具有经世致用之才。与其他姐妹相比,探春自尊自强,不让须眉。
心性高贵的小姐。小说第三回从林黛玉的视角,写了探春的容貌俊美、气质不凡:“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然而这个不俗的小姐,却有一个俗气的生母。赵姨娘身份卑微,人品鄙贱,常使探春难堪。所以,她只认王夫人是自己的母亲,王子腾是自己的亲舅舅。探春的形象体现了当时封建大家族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即正庶之间的矛盾。庶出的名份问题是探春与生俱来的一大缺憾。第五十五回凤姐对探春初次理家的业绩很赞赏,但同时感叹:“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为了避免因庶出而受人歧视,探春时时端着贵族小姐的架子。她常把“主子”“奴才”挂在嘴边,并告诫生母赵姨娘不要与奴才争短长,身为主子的人要自觉地与奴才区别开来。探春时刻以维护自尊的方式来掩盖自己庶出的自卑。
创意不凡的才女。探春既能作诗,又擅长写字。她是大观园最有创意的人,是海棠诗社的发起人。第三十七回她给宝玉和众姐妹送上帖子,邀集大家共议诗社。对于探春的创意,宝玉“喜得拍手”叫好,众姐妹也都热烈响应。诗社的创建是探春才干的一次显现。咏海棠诗之后,有菊花诗、即景诗、桃花诗。探春是贾府三姐妹中唯一能与黛玉、宝钗、宝玉、湘云等人同题吟咏的。她的诗才虽不及薛、林,但亦有自己的韵味,受到姐妹们的称赞。她能写出《簪菊》《残菊》之类的雅诗,也能说出“短鬓冷沾三径露,葛巾香染九秋霜”之类的佳句。除了爱写诗,探春还偏爱并擅长书法。她的丫鬟一个叫待书(也称侍书),一个叫翠墨,加起来是“书墨”的意思。探春的书法才能,在《红楼梦》中有多处提及。
聪慧敏捷的管家。探春是闺中最有丈夫气的人,有着较强的事业心和危机感。在她看来,“抄检大观园”对贾府来说就是“自杀自灭”的奇耻大辱,并坦言:“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她并不甘心做一个富家小姐或太太了此一生。探春具有很强的理家才能。小说中写到探春、李纨及薛宝钗一起代替生病的凤姐治家,“探春于议事厅上侃侃而谈,既无支离,亦无畏缩,裙钗中具此隽异,不枉称玫瑰花儿”(姚燮评)。探春在理家的过程中,做了很多兴利除弊之事,例如,免除了小姐们每月置办头油和粉的二两银子,革除了公子们学里的零花钱,将花园派给下人们“承包”等。探春提出的种种治家措施,目的是要 “人尽其力、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这样做也使上下人等对她又敬又畏。探春的精明和干练,毫不逊于王熙凤。此回回目是“敏探春兴利除宿弊”,一个“敏”字,可见曹雪芹对探春的理家之才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脂砚斋评探春:“看得透,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故赠以‘敏’字。”
小说第五回中探春的判词为:“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关于探春的结局,后四十回写她远嫁海疆。如果说元春的《红楼梦曲》写的是死别之悲,那么探春的曲子写的便是生离之痛,因而前者叫《恨无常》,后者名为《分骨肉》。曹雪芹让贾政的两个女儿共同演奏了生离死别的悲剧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