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石 :
原籍浙江嘉兴,生于南京,卒于南京。1907年入两江师范学堂农博科,其间师从李瑞清学国学,从陈三立学诗。1910年毕业后,至两江师范学堂附中、长沙明德中学等校任博物教师。1918年,馆于上海李瑞清宅,教李家弟侄的同时,跟李瑞清、沈曾植学书法、碑版和金石文字。1920年起,先后任教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武昌高等师范学校、西北大学、金陵大学、东南大学、云南大学、中央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书法印章研究会主席,南京博物院顾问等。
执教期间,开课丰富多彩,在现代高校首开书法史、甲骨文、修辞学、古器物研究等新课程。研究领域广泛,在文字学、书法学和文学方面尤有成就。其《甲骨文例》公认为是甲骨文法研究的开山之作。书法史,自文字起源,古文、篆、籀、八分之别,汉魏碑帖以及二王以降至于近代书家之渊流支派,风格造诣,都详备深湛,惜文稿失于“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文学史研究和楚辞研究造诣颇深,唐诗、七律等方面的研究也卓有建树。著有《中国文学史》《屈原赋考讲义》《愿夏庐诗钞》。后人整理其遗著有:《胡小石论文集》《胡小石论文集续编》《胡小石论文集三编》《胡小石文史论丛》《胡小石书法选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