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有扶苏》 :
一首女子抱怨没能遇到中意男子的诗。但《毛诗序》以为是“刺忽也。所美非美然”。 据《左传》《史记·郑世家》记载,鲁桓公十六年(前696),宋、鲁、卫、陈、蔡五国之师伐郑昭公。郑昭公为太子时尝谏郑庄公勿以高渠弥为卿,昭公立,高渠弥弑公,立昭公弟子亹为君。故此诗后来被郑人用以讽刺郑昭公忽不能用贤去奸,以致亡身,故有了此说。但此为用诗之意,并非诗之原旨。
关于创作时间,据《左传·桓公十七年》记载:“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故系于郑昭公(前696~前695)被弑那一年。
全诗两章,每章四句。意思大致相同,均是说见到的人都是最不想见的。每章首两句都是起兴,说山上有扶苏和乔松这样的树,水里有荷花和游龙,以它们的各得其所,来反兴自己却没有见到想见的人。诗中的子都、子充只是美男子和好男人的代称,并非确指某人。这种用实名借代某一类人,比只用抽象词汇的描述,生动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