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 :
诗学在西方和中国有不同的理论源头、理论内涵及发展历史。20世纪以来,中西诗学的比较研究逐渐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见比较诗学),中西的诗学概念也逐渐统一和对应起来。
西方的诗学观念始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前人已经有了许多对于诗歌的评论和思考,如高尔吉亚的《海伦颂》、德谟克利特的《论诗的美》、柏拉图的《伊安篇》等,涉及诗歌的修辞术、音律节奏、伦理道德、创作灵感等方面。但亚里士多德《诗学》仍被公认为西方文艺理论和美学的开山之作。它不仅针对西方诗歌理论的核心问题做出了深入和系统的阐发,如文艺的摹仿说、文艺的形式美、文艺的社会功用、文艺的快感原则等,还将古希腊自荷马时代至古典文明时代的一切以韵文形式写就的作品都纳入了考察范畴,包括史诗、颂诗、讽刺诗、悲剧、喜剧等。可以说,诗学便是古希腊时代特有的文学理论。另一方面,《诗学》的书名意为“论诗的技艺”,从希腊文的词源意义来说,“诗”本身也含有“创制”之意。因此,诗学可以理解为对创造性活动的技艺的思考。这里的创造性活动,特指区别于生产劳动和纯粹理性思考之外的艺术创作,也就是一种存在于艺术作品中,同时又区别于具体事物的纯粹的形象的创造。通过这种创造,艺术得以再现特殊事物,并从中显示普遍的规律和人类情感。在此意义上,诗学可以看作关于艺术和审美活动一般规律的思考,这也就为诗学的广义理解奠定了哲学基础。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诗学》中文版(1962)
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理论以及对诗学的总体把握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贺拉斯的《诗艺》、N.布瓦洛的《诗的艺术》等论著,均从不同方面延续和拓展了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观。随着西方文学形式的多样化、文学概念本身的不断变化,诗学也逐渐从关于诗歌和韵文的理论,扩展为广义上的文艺理论的总称,与今天的文学理论或文艺学成了相通的概念。
在中国,诗学原本指诗歌理论(还可用于专指《诗经》之学)。诗论、诗说、诗话、诗纪、诗笺等关于诗歌的品评和言说,都属于诗学的范畴。作为诗的国度,中国的诗学无疑是古代文学理论中最引人注目的领域。它以正统文人诗歌研究为主导,同时也把歌谣、词、曲等带有诗歌性质的文体纳入其中,并注意将诗歌与绘画、书法、舞蹈、音乐等其他文艺形式相比较,体现出丰富深广的理论内涵,并同样随着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进程而不断扩充着自身的内容。20世纪以来,中国与西方的诗学观开始融通,诗学的广义用法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今天在文艺理论界,多采用的是诗学的广义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