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我:【著我】指艺术作品中表现出强烈的自我色彩,从而形成独特的个性风格。
清代袁枚为补充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之遗漏而作《续诗品》,其中将“著我”列为二十四品中的一品。
他描述“著我”的表现形态和审美特征为:“不学古人,法无一可。
竟似古人,何处著我!字字古有,言言古无。
吐故纳新,其庶几乎!孟学孔子,孔学周公,三人文章,颇不相同。
”诗中表达出艺术风格来自“著我”的观点。
它一方面强调了风格的创新,另一方面强调了风格的独特性。
因此,“著我”与枚的“性灵”说有关。
他认为艺术创作就是抒发作者独特的“性灵”,而不是模拟古人。
他在《随园诗话》中摺出:“从《三百篇》至今日,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
”“作诗不可以无我,无我,则剿袭敷衍之弊大。
”“落笔无古人,而精神始出。
”可见,以“性灵”释“我”,则充分表明袁枚所提倡的“著我”,则是强调自我,强调个性,强调艺术的独特风格之意。
所谓“著我”就是著个性之自我。
强调作者思想感情在作品中的作用之中国古代文学以抒情言志见长,说早已有之,无论是“诗言志”还是“诗缘情”都将作者之“我”融入作品中。
如宋代陆游《论诗诗》,“天机云绵用在我。
”宋代邵雍《皇极经世全书解》,“以我观物,情也。
”但这个“我”还不具备袁枚强调的个性自我的特点,只有明清以后,尤真是清以名,由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奎《诗品腾说》;“冲,和也;宕也。
”可见,为:文气的平和淡泊,语言的淡朴实,意境的清淡闲逸。
“冲淡”还有多种表现形态。
宋刘克庄《后村诗话》富“简淡”;宋欧阳修《书梅圣愈稿后》吉“淡泊”;宋魏庆之《诗人玉屑》宫“闲淡”;元扬载《诗祛家教》言“平淡”;明谢榛《四溟诗话》宫“古淡”;明李开先《中麓画品》官“枯淡”。
作为艺术风格的“冲淡”并非浅薄粗俗,淡乎寡味,而是淡而有余味,外淡内蕴,是一种较高级的审美追求和欣赏趣晾的表现。
因此,“冲淡”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才能成为艺术风格。
淡,淡展,这个“我”才带有个性自我的特点。
当时不佳震收,其他文论家也颇多论述。
如清代周亮工《尺牍新钞》:“占今能文章之士,皆胸中无物,眼底无人,无物故河山大地,以至虫鱼花鸟,都足供其笔端;光人故先秦两汉百家诸子,只是我寻常交往。
”清代刘熙载《艺概·词曲概》“昔人词冰古,咏物,隐然只是咏怀,盖其中有我在也。
”清代郑诊《论诗示诸生时代者将至》:“言必是我言,字是古人字。
”清代龚白珍《书汤海秋诗集后》,“皆诗与人为一,人外无诗,诗外无人,其面目也完。
“近人况周颐《薰风词话》提出作词评词“尽其在我而已。
”近人王国维《人间词话》提出“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然而“无我”并非真正无我,“然非物无以见我,而观我之时,又自有我在。
”以上种种论述都强调了自我的作用,提侣在艺术创作中表现强烈的自我个性,表达了对艺术风格个性化的愿望和追求。
所谓“我”也就是个性,也就是作品风格。
无我则无个性,无风格,“著我”则有个性有风格。
袁枚的“著我”说促进了中国古代风格说的发展,并以此形成中国占代文学、美学的一个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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