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6月版。0.4万字。分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要求、选择教学内容的原则、教学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积极改善美术教学条件5个部分。大纲规定初级中学美术的教学目的,是向学生传授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增强爱国主义精神,陶冶高尚的情操,培养良好的品德、意志;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形象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大纲按照3个年级段分别提出了教学要求,规定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内容包括绘画、工艺、欣赏等课业(其大体比例是:绘画45-50%,工艺35-40%,欣赏15%),并按照年级对教学内容作了安排。考虑到初级中学有三、四年两种学制,对三、四年级规定了必学内容和选学内容。大纲强调教学内容的选择,要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应体现民族特点,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要体现时代精神,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应适合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注意循序渐进和趣味性;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能力和发挥学生的创造性;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意联系学生生活的实际,留出10-20%的课时补充乡土教材,以反映当地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教学内容的选择要少而精,并尽量注意学科间的联系。大纲规定在符合教学目的和确保知识点的前提下,允许教学内容有不同类型的编排、组织方式。大纲的特点如下:一、着眼于公民素质的提高;二、力求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三、突出审美教育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四、力求体现民族特点和时代特点;五、以教学的系统性为主,以知识的系统性为辅。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大纲(试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大纲(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