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 :
作者将该诗歌题献给自己的父亲。原诗收录于威廉斯1955年出版的诗集《爱的旅程》中,共139行,是较能体现其后期创作理念和艺术成就的作品之一。
麻雀是威廉斯比较钟爱的一种动物,其形象多次出现在他的作品中。从早期诗集《给喜欢它的他》(1917)到后期的史诗巨著《帕特森》(1946~1958),均不乏麻雀的身影,而本诗则是威廉斯对这种小动物最全面、最精致的艺术呈现。诗歌从早春麻雀的清脆鸣叫写起,到千万只麻雀一起筑巢的壮观场面,再到鸟儿求偶时生动、滑稽的动作和神态等,将这种极其普通、极其不起眼的小动物描写得栩栩如生。
相比于威廉斯早年的先锋实验性作品,《麻雀》这类后期作品在主题内容的呈现上要清晰、流畅得多。诗歌中的麻雀形象并不难理解,它首先是诗歌的象征,是威廉斯创作哲学的精妙体现,即一首完美的诗歌作品应该像麻雀一样,极其寻常、充满乡土气息而又显现出无限的生机和活力。正如该诗的开头所言,这关系到“诗的真理”:
“这麻雀
飞到我窗前端坐
是一个诗的真理
比真麻雀更有诗意。
他的声音,
他的举动,
他的习性——
他喜欢
在灰土里
扑棱翅膀——
都证实了这一点。
……”
当然,这样的麻雀/诗歌也是威廉斯眼中完美人生的隐喻,是其个人生活哲学的生动体现。在诗歌的结尾,他明确表明了这一心迹:“这就是我,/曾经的麻雀。/我已经尽我所能。”
《麻雀》在形式创新上更具有特点。在经历20世纪30~40年代的长时间探索和尝试之后,威廉斯一方面不断总结、凝练个人的创作理念,于1944年首次提出“观念只在物中”的美学原则,并在此后的创作中坚持付诸实施。《麻雀》较完美地体现出威廉斯“观念只在物中”的理念,通篇将麻雀置于一个个具体场景和事件当中,通过麻雀的鸣叫、筑巢、求偶等动作和神态的再现,展现出一个极富诗意和人生情趣的物的世界,而说话人的情感则纯为触景而生,未受任何主观意念的沾染。另一方面,威廉斯在同一时期还创造出“三联体”或称为“阶梯体”的诗歌形式:通过将自然句折叠、缩进,再辅以音节、音韵的组合,形成三行一组、通常呈阶梯状缩进的单元。威廉斯认为这种“三联体”诗行弥补了自由体诗过于散文化的弊端,从而解决了“现代诗存在的问题”。《麻雀》通篇由46组“三联体”加最后一个单字句“再见”构成,结构匀称,节奏感强,整体上极富美感,充分体现了“三联体”诗行的艺术特征和美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