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的方法 : 使陌生的双方发生关系的沟通起点叫介绍,是一种公共关系交往的手段,主要分为自我介绍,为他人介绍两种。自我介绍时,通常须讲清姓名、身份、单位。言词要得体,不能变成自我表白。为他人介绍时,通常是把身份低的、晚辈的介绍给身份高的、长辈的,把男子介绍给女子。介绍具体人时,要有礼貌地以手示意,不要用手指指点点。为他人介绍时还可说明与自己的关系,便于新结识的人相互了解和信任。介绍时,除妇女和年长者外,被介绍者一般应起立。在宴会桌上、会谈桌上可以不必起立,被介绍者只要微笑点头有所表示即可。介绍之后,若有名片可相互交换名片。介绍时一般用询问的口气,如“××先生,我可以介绍××先生同您认识吗?”如果把一位年轻女子介绍给一位长辈时,则不论性别,应先提这位长辈,如“××老师,我很荣幸地介绍××小姐来见您。”询问对方时口气要婉转,如“对不起,不知该怎样称呼您?”如果在非正式场合,则可以自然、轻松、愉快地介绍,不必拘泥礼节。进行介绍的人称介绍人。一般说来,客人与迎接人见面时,由礼宾交际工作人员或其他接待人员介绍,也可由欢迎人员中身份最高者介绍。
相互介绍是人们相互接触的最初几分钟。在这几分钟里,对人形成第一印象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相互介绍的过程中,先提某人的名字是对此人的一种敬意。介绍应尽量避免称谓上的含混。如男同志介绍岳父、岳母时,若只简单地说:“这是我爸爸、妈妈”,用意虽善,但很容易造成混淆。最好是说:“这是我岳父、岳母”。女方在介绍公公、婆婆时也一样。在拜访朋友时,如朋友不在家,应主动向朋友的亲属作自我介绍,并说明来意,按对方的年龄确定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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