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律论 : 中国古代文论对韵文创作的声调、音韵、格律等方面的要求。确立于南朝齐梁时期。三国时李登的《声类》,已以宫、商、角、徵、羽五声来配汉字的字音,陆机《文赋》亦称“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以五色来分别字音,要求不同的字音搭配,产生一种和谐华美的效果。但直到六朝之前,尚无“四声”之说。《南史·庾肩吾传》说:“齐永明中,王融、谢眺、沈约文章,始用四声,以为新变。”南齐周顒著有《四声切韵》,将字音分为平、上、去、入四声;沈约也写了《四声谱》。这两部书今已亡佚。在《宋书·谢灵运传论》中,沈约谈到了诗歌创作中四声搭配的原则:“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浮声”指平声字,“切响”指上、去、入三声。沈约在这里指出,四声搭配的最关键或者说最基本的一点,在于平仄的交替运用,既富于变化,又轻重相间。这样便能产生一种抑扬顿挫之美。沈约等人还进一步对四声搭配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作了研究,提出了所谓“八病说”。李延寿《南史·陆厥传》说:“约等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四声,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这里说的“平头”等,即为“八病”之四。唐人称沈约为“八病”之说,但不见于唐以前文。到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西卷《文二十八种病》才有关于“八病”的完整的名称。后四种是“大韵、小韵、旁钮、正钮”。对“八病”的解释也很不一致,大抵皆为声韵的要求。声律说的提出,推动了律诗和骈文的发展,对于近体诗的形成起了直接的作用,但由于某些要求太过琐细,又对诗歌的发展形成束缚,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形式主义文风。
- 欢迎来到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