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所确认的汉语历史语音发展的四种主要方式之一。指两个以上的声母合并为一个声母,两个以上的韵部合并为一个韵部,或两个以上的声调合并为一个声调。有两种情况:(1)两个以上的声母、韵部、声调合流,成为一个新声母、新韵部、新声调。如五代的初母[t∫‘]与床母锄类[]合流,到宋代成为新的声母[‘];南北朝的之部三等[]、支部三等[e、ue]、脂部三等[ei、ue]合流,到隋唐成为新的韵母[i]。(2)甲声母并入乙声母,甲韵部并入乙韵部、甲声调并入乙声调。这种情况较多,如[η](部分)并入[w],宋元以后“巍”读如“为”,“巍”读如“胃”等;江部[η]并入阳部[aη],宋元以后,“江”读如“姜”,“桩”读如“庄”;浊音上声字并入去声,晚唐以后“动”读如“洞”,“重”读如“仲”等。是一种音位变化。
合流(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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