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字解经 :
如《诗·邶风·终风》:“终风且暴。”《毛传》:“终日风为终风。”毛氏不明“终……且……”为一对起关联作用的虚词,按“终”的实词意义来解释,并加进了原诗没有的“日”,把“终”理解为“终日”,进而把不是一个词的组合的“终”和“风”结合,解释为“终日风”,大错。《诗经》原文应解释为“既刮大风,又下暴雨”才是。
“增字解经”是鉴于小学是为解经释经而存在的这一学术背景提出来的,其实增字释义不限于儒家的经典,其他文献如子书、史书和文学集的注释中也常见,故又称“增字为训”。清代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三一《通说下》说:“经典之文,自有本训,得其本训则文义适相符合,不烦言而已解;失其本训而强为之说,则阢陧不安。乃于文句之间增字以足之,多方迁就而后得申其说,此强经以就我,而究非经之本义也。”王引之这段话揭示了增字为训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解释者没有真正弄懂原文旨意,所以重复啰唆,不得要领。
“增字解经”这一流弊产生的具体原因有以下3个方面:①不辨通假。由于汉字在使用过程中,有借用同音字的用字现象,给后世读书人在阅读古书时造成障碍,为古书作注就应该借助古音的线索分辨出文献中的借字,找出其本字,这样才能准确释义。“增字解经”产生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由于不辨通假。例如《易·系辞上》:“圣人以此洗心。”韩康伯注:“洗濯万物之心。”韩氏把“洗”按其常义理解,故加“万物”二字,显然是增字解经。产生误解的原因就是不辨此“洗”为“先”的借字。“洗”与“先”上古完全同音,均为心纽文部字,因此可以通假。“先”在这里当引导讲,“圣人以此洗(先)心”,应解释为:圣人凭此引导人心。②不明引申。汉语字词意义有本义,也有引申义。文献中的用义只能是其中的一个义项。注释古书应当根据语境辨别出到底用的是本义还是引申义。有的古注增字解经,就是由于没有判断出文中用的是引申义,而按本义去释。例如《尚书·金縢》:“敷佑四方。”马融注:“布其道以佑助四方。”“敷”在这里引申为遍。马氏不明此“敷”用的是引申义,却以本义“布”解,故增“其道”二字。“敷佑四方”即遍佑四方。③不察讹字。今天流传下来的上古文献都是经过多次传抄翻印,俗云“书三写,鱼成鲁,虚成虎”,也就是说,文献经过多次传抄会出现讹字。增字解经者往往笃信古籍,对版本中出现的讹字不加察勘,故增字作解,往往注错。例如《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杜预注:“以恶相及。”杜氏不察原文“及”为“反”字之形讹,故加“恶”字作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