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型语言教学 :
希腊学者K.弗雷于1986年出版的《项目学习》标志着项目式学习的形成。项目式学习中的“项目”是指围绕某一个话题展开的一系列活动或任务,每个项目既有起点,也有过程,还有成果,具有过程与成果并重的特点。
建构主义理论是项目式学习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学习者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通过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主动建构知识体系。西方体验式学习理论是项目式学习的另一个理论依据,通过让学习者解决学科或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在学习、使用并提高语言能力的同时,培养学习者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等多方面的能力。
这种教学模式以项目为平台开展第二语言或外语教学活动,用某一个具体的学科内容或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鼓励学习者进行研究性学习,通过独立或小组合作的方式,运用目的语解决实际问题。H.托马斯等认为,项目是“一个共同构建与磋商的行动计划”。在依托项目的学习框架内,学习者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目的语规划并监控项目开展的过程和项目实施的结果,课堂活动主要由个人或小组之间进行信息交流,通过口头汇报等形式报告项目进展,最终完成并展示项目的成果。在此过程中,教师的身份发生转变。教师不再是教学中的主体,而是成为项目开展和实施的观察者、促进者、服务者和评估者。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开展项目所需的资料,观察项目进行过程中学习者的学习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做出调整,使项目更适合学生的语言和认知水平,满足学生的需求,促进项目的有效开展。
项目式学习的评估不仅关注学习结果,更关注学习者的学习过程,采用形成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评估手段多样化,可以采用课堂观察、学习日志、有声思维等手段,教师评估、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方式结合,对项目的开展、推进、结果,以及对学习者的学习质量等开展多维度评估。
美国学者G.H.贝克特等指出,项目式学习着眼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帮助学习者使用和提高语言知识和技能,训练学习者的交际能力,同时依托项目培养学习者自主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发展团队合作能力与思辨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