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汉语能力标准》 :
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主编,2007年12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中英文对照。
该标准参照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学习、教学、评估》和加拿大《语言能力标准》,面向各国汉语学习者,从三个层面,每个层面分五个级别进行描述,可作为制订国际汉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和测评汉语学习者语言能力的参照标准。第一层面是国际汉语能力总体描述。该层面对把汉语作为外语的学习者在听、说、读、写活动中所表现的语言能力进行综合描述。第二层面分别从口头和书面两种交际方式的角度对汉语能力进行描述,既体现了语言运用的实际状况,也反映了汉语学习的特点。第三层面从语言交际理解与表达的过程入手,分别对汉语口头理解和表达能力、汉语书面理解和表达能力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