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写用的材料。
由狭长的竹片或木片制成。甲骨文、金文中的“册”字,就像若干条竹(木)简用两道组绳编缀成的样子,可见渊源甚古。
竹木片的称为“简”,稍宽的木版称“札”或“牍”,均可统称为“简”。如是更宽一些的长方形木版,则称为“方”。
若干简编缀在一起,则谓之“册”,亦称为“策”。由于地区关系,竹简多为战国、秦及西汉初年遗物;木简仅出西北边陲,均为汉制。
据文献记载,简册长度往往因用处不同而长短不一。写诏书律令的长三尺(约67.5厘米),抄写经书的长二尺四寸(约56厘米),民间写信的长一尺(约23厘米)。
但从出土的战国竹简来看,则长短由人,并无严格的制度。
湖南长沙、湖北江陵、湖北云梦、山东临沂和西北地区的敦煌、居延、武威等地均先后出土过战国和秦、汉的竹木简。
居延还出土过编缀成册的东汉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