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笔法之一。
作书时,将笔之主锋保持在字画中间,谓之“中锋”。为使点画圆满,历来书家多主张“笔笔中锋”。因笔锋在点画中运行时,墨水顺笔尖流注而下,均匀渗开,达于四面,点画亦就无上重下轻、上轻下重、左重右轻、左轻右重等缺点。故“中锋”乃书法之根本笔法。
“锥画沙”、“印印泥”、“屋漏痕”均中锋之喻。为取“中锋”之效,须熟练掌握执笔与运腕之法。
清刘熙载《艺概》卷五《书概》云:“中锋画圆,侧锋画扁”。又云:“书用中锋,如师直为壮,不然,如师曲为老。兵家不欲自老其师,书家奈何异之?”清王澍《论书剩语》云:“中锋者,谓运锋在笔画之中,平侧偃仰,惟意所使,及其既定也端若引绳。
如此则笔锋不倚,上下不偏,左右乃能八面出锋,笔至八面出锋,斯施无不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