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老子》 :
1973年12月,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了大批帛书,约有十多万字,包括多种先秦著作。其中帛书《老子》有两种写本,分别称为甲本、乙本。甲本字体介于篆书和隶书之间,出土的时候卷在木片上,破损多,文字有残缺;乙本字体是隶书,放在漆盒里,保存大体完好,文字也比较清晰。甲本文中有圆点符号,似为分章标记,乙本则无这种符号。甲本中所有的“邦”字未避刘邦之讳,而乙本的“邦”字全部改用“国”字,甲乙两本都不避刘盈、刘恒之讳,说明甲本抄于刘邦称帝之前,乙本抄于刘邦称帝之后、刘盈和刘恒为帝之前。甲、乙本在古今文句型、虚词及其所用的古今字、假借字等方面均有差别,说明两本来源不同。文本都有衍文脱字、误字误句,应该是当时一般的学习读本。二者都抄于汉初,距今均两千余年,是目前所见的除郭店楚简《老子》之外的《老子》古本最早的两个抄本。由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编的《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一书由文物出版社于1976年出版,包括甲乙两本各自的释文、甲本乙本傅奕本对照表及一些学者的初步研究成果。
帛书《老子》(乙本)
汉代以来的各种传世的《老子》版本,都是“道经”在前,“德经”在后。而马王堆帛书甲乙两本都是“德经”在前,“道经”在后,与《韩非子·解老》的顺序相同,为了解《老子》在汉初的版本情况提供了珍贵材料。帛书刊布以来,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出现了多种关于帛书《老子》的校释著作。帛书《老子》的出土,解决了《老子》许多章节中争论不休的问题,也成为《老子》注释、校订的重要参照,极大推进了《老子》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