诅 :
最原始、最常见的诅是口头诅咒,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发泄愤怒、表达憎恨的一种方式。古人也利用诅辞的力量迫使他人守信,或者使他人相信自己。这种以守信为目的的诅,与盟誓现象相始终,盛行于春秋时期。《周礼·秋官·司盟》说“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即针对“不信者”而举行的诅,要“诏明神”,要杀牲献神,还要制作诅辞。诅辞要刻写于玉石或竹帛上,埋入坎中,副本存于有司。
诅在春秋时期的政治、外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与盟、誓一样,成为强权者巩固权势、达到政治目的的手段。1965年,山西侯马遗址一〇五坑出土的墨色载书就是春秋末年“诅其不信者”的遗物,意思是“韩子”如果不诚心遵守宗盟,如果敢同中行寅等叛逆暗中往来,神灵将予以严厉惩罚。春秋列国外交中,诅也成为要挟他国的方式。如《左传·定公十年》夹谷之会齐鲁各自后加于载书的内容,都是对对方的诅咒、要挟,是诅辞。
诅辞通常使用一个或数个“而不(所不、所敢)……者,有如……”的假设复句构成。“而不……者”表示如果出现违背约定的情况,“有如……”表示将要受到的惩罚。即诅辞规定被诅者必须遵守或不能违背的事项,如果违背约定,将要承受来自神灵的惩罚,这也是诅辞的威力所在。诅辞是古代鬼神信仰的产物,有明显的恶意色彩,语气坚定,字里行间禁止、约束、威胁之意突出,简短有力,朴实率直,疾声厉色,借用鬼神的名义,颇有威慑力量。诅在春秋战国时期经常使用,之后其与盟、誓等文体一样,随着鬼神信仰的动摇而渐趋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