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诗 :
“白话诗”一词出现于中国五四运动前,流行于1920年前后。1919年10月,胡适在《谈新诗——八年来的一件大事》中第一次使用“新诗”一词,随后俞平伯的《社会上对于新诗的各种心理观》、宗白华的《新诗略谈》、康白情的《新诗底我见》等文,都采用了“新诗”这一概念。此后,白话诗、新诗、白话新诗长期并用而以新诗为主。从使用习惯上看,白话诗、白话新诗、多指初期的新诗,而使用新诗时并未排除初期的白话诗。有学者甚至认为,白话诗和新诗是中国现代诗歌发展的两个阶段,但也有学者认为,白话诗从古到今都存在,用白话诗指称现代新诗并不妥帖。
与新诗、自由诗等概念相比,白话诗强调的是诗歌的表现形式必须使用白话,这是晚清“诗界革命”的延续,又是五四新诗运动的开端。在诗歌观念上,主张“以文为诗”,接纳更多的生活内容;在艺术形式上,或借鉴传统诗歌资源,或借鉴民歌资源;在艺术题材上,试图表现新的时代生活内容,如进化论、人权、民主、平等等观念。
在中国新文学运动中,最早尝试写作白话诗的有胡适、刘半农、康白情、刘大白、鲁迅等,最早倡导白话诗的杂志是《新青年》,最早面世的一批白话诗,是1917年2月《新青年》第2卷第6号上刊出的胡适的《白话诗八首》,较集中地反映白话诗成绩的是胡适的《尝试集》(1920)、许德邻编选的《分类白话诗选》(1920)、上海新诗社编选的《新诗集》(1920),以及刘半农主编的《初期白话诗稿》(1933)。
胡适赠鲁迅的《尝试集》(北京鲁迅故居博物馆藏)
白话诗在本质上是外在形式的变化,而且多“以文为诗”“以议论为诗”,追求清楚明白地表达现实或传达理念,诗人们也大多模拟口语写作,且摒弃押韵,希望把诗歌表达的“人工”性降到最低,因而近于散文,类似于玻璃体,缺乏幽曲与回味。可以说,白话诗时期更强调“白话”而非“诗”本身的建设,其主要成就是促进了白话的普及,重在对现代诗歌的言说方式的建构,而不完全是一种诗歌美学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