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 :
指在诗文创作中引用典籍的事例或词句。刘勰《文心雕龙·事类》篇云:“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事类即用事或用典。
用事所引用的内容有前人之事和前人之言两大类,其作用都是以古比今,以古证今,借古抒怀。引用前人之事可以使立论有根据;诗文中不便直述的意思,可以借用典故使表意更委婉;引用前人之词可以使诗文的语词更丰赡。
用事的要求是既要尊重典籍的原意,又要得当,水到渠成,不露痕迹。用事过度,会适得其反,使诗文佶屈聱牙。如钟嵘《诗品序》说:“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指出创作的目的是表达诗人的真情实感,滥用典故会妨害真实感情的表达。
后世文人也多用事。如北宋时期,以黄庭坚、陈师道为首的江西诗派极力推崇用事,强调诗歌创作要夺胎换骨、点铁成金,即或师承前人之辞,或师承前人之意,要求字字有出处,对当时及后代的诗歌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甚至使用事与否成为区分不同诗文流派的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