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鸱鸮》 :
一首以鸟的口吻写成的禽言诗,是禽言诗之祖。写了一只母鸟控诉鸱鸮(即猫头鹰)毁坏自己的巢窝,窃取自己的小鸟之恶行,但面对如此厄运的母鸟还是得打起精神重建家园。显然是一首有所寄托的诗,并非仅如字面所说讲一只母鸟的遭遇。关于诗旨,《毛诗序》曰:“周公救乱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为诗以遗王,名之曰《鸱鸮》焉。”是说周公给周成王献诗,借以表明自己的心迹,以消除管、蔡制造的周公将对成王不利的流言所导致的误会。
全诗四章,每章五句。首章以母鸟惊见巢窝被毁,幼子被擒而发出凄厉的呼号开篇,撼动人心。次章紧接着说虽面对如此惨状,母鸟也只能忍着悲痛,坚强地重建家园。后两章表达出母鸟挣扎求生存的艰辛和面对命运捉弄时的无奈。全诗虽是以鸟语叙鸟事,但其细腻生动的笔触让人读来感同身受。另外,全篇用兴,蕴含寄托,在《诗经》中较为罕见。
关于创作时间,陈奂《诗毛氏传疏》云:“《鸱鸮》之诗盖作于东征二年之后,周公未归时也。”《尚书·金縢》云:“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据现有材料分析,《毛诗序》以来,诸家解“居东”为东征,故陈奂说作于东征二年之后;而郑玄以为“居东”为“出处东国待罪,以须君之察己”,故定此诗之作在东征之前。史学家杨宽在《西周史》中据《禽簋》铭文等线索解释《金滕》“居东”:“原来由于管叔等人流言而造成成王对周公的误会,等到周公东征第二年‘罪人斯得’、成王发现周公祷告简册以后,就完全消除了。所以到东征第三年,成王就亲自出来参与东征的活动,亲自参与‘践奄’的重大战役。”则所谓周公“居东”是在东征期间,周公作《鸱鸮》给成王亦当在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