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 :
一首西陲荒地服役的官员经年不归,思家畏罪、愁苦不已的诗。约产生于西周末期。全诗五章,前三章每章十二句,后二章每章六句。首章言上天的光明无所不照,自己为公事奔走西行,至于荒凉僻远之地,反喻自己独处苦地,不能沾沐君恩。然离家日久逾时,不得返归,内心忧愁,思归而畏获罪。二章言岁末仍不得归家,事务繁杂无法脱身,又怕上司发怒责罚,不敢回归。三章仍言政事繁忙,逾时不归,内心悲伤,“畏此反覆”点明朝廷昏暗、易于获罪。四、五两章,规诫在位君子,不要贪图安逸享乐,应恭敬从事,神灵才会赐予福祉。诗歌不用比兴,纯用赋体,直抒胸臆,将叙事与抒情融为一体,娓娓道来,真切感人。在反复咏唱中展现了复杂的内心情感,细腻婉转。后两章对上位者的告诫劝勉,表现出了深厚的忠心。同时,前三章描述的征人生活与后两章的君子亦形成鲜明对比,将士们在荒远边地卖命,而朝中君子之流却养尊处优,不恤下情。规诫之中亦有弦外之音、微讽之意。
对此诗的理解历来多有分歧,主要是对“共人”的理解不一致。有的解释为同僚、朋友;有的认为指诗人之妻;有的理解为古之劳臣贤士;有的结合甲骨文中关于“共人”的记载,解释为供中央王朝调遣的地方驻军。因有出土文献的支持,我们取后一说。如此,后面的“君子”与“共人”的含义就不一样了,诗歌说“嗟尔君子”,“尔”为第二人称,“君子”当指在上位者或君主。所以,此诗可以看作是“中国边塞诗题的雏形之作”(李山《诗经析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