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灾

    勘灾 : 一、凡州县查勘灾田,须凭灾户呈报坐落亩数。应先刊就简明呈式,首行开列灾户姓名、住居村庄;次行即列被灾田亩若干,坐落某区某图,或某村某庄,又次行刊列男妇大几口、小几口,其姓名田数、区图村庄、大小口数。俱留空格,后开年月分、给报灾乡地。令其转给灾户,自行照填,报送地方官,即查对粮册相符,汇齐归庄,分钉用印存案,以作勘灾底册。
一、灾象已成,州县官应一面通报各上司,一面按照各庄灾册,挨顺道路,酌量繁简,计需派若干员,除本地佐杂若干外,尚少若干,即禀请上司委员分办。
一、凡委员赴庄查勘时,州县官即按其所查村庄,将前项勘灾底册分交各委员带往,按田踏勘,将勘实被灾分数即于册内注明。如有以少报多及原系版荒坑坎无粮废地,又有只种麦不种秋禾,名为一熟地者,逐一注明扣除;其勘不成灾、收成歉薄者,亦登明册内。若底册无名、临勘报到者,勘明被灾果实,亦注明灾分,附钉本庄册后。勘毕将底册缴县汇报。其余未被灾之村庄不许滥及。
一、被灾轻重应就一村一庄计算,不得以数十村庄之一大地方统作分数,以致偏陂不均。至一村一庄之中,大抵情形相仿,不必过为区别,至有纷繁零杂,难以查办,且易滋高下其手之弊。俟查勘的实,州县官即于额征确册内分头注明。
一、勘荒弊窦最多,如做荒卖荒之类,种种不一,甚至将版荒老荒已经除粮之地,并坑洼池塘历来不涸之处,一片汪洋,难以识别者,混行开报。如查勘之员处处亲历,留心访察,其弊自革。
一、州县田地有旗地、民屯、学田、芦田、草场、河滩等项之分,灾册亦须分项造报,不可汇归一册,致滋混淆。至卫屯田及盐场课地,例归卫官及盐法衙门自行查办。庄头、旗地被旱,非与民地归入秋获办理可比,应遵例详报附近大员委员查勘,令该庄头自行呈明内务府,一面造具册结,申送上司核转。若革退庄头地亩系交官征租之项,仍入入官地内办理,其田被灾,请缓征工本。
一、州县官俟委员勘齐灾田,一面核造总册,一面先将被灾村庄轻重情形及漕粮等项非奉题请例不蠲缓者一并妥议,应否蠲缓,分别开折通禀。并将本邑地舆绘画全图,分注村庄,将被灾之处水用青色、旱用赤色,渲染清楚,随折并送, 以便查核。
一、定例勘报旱灾,夏灾不出六月半,秋灾不出九月半。原指题报而言。至于州县被灾,自必由渐而成。况麦收在四五月,秋成在七八月,则是有收无收,荒熟早已定局。各州县被灾情形,应于五、八月内勘确通报,免稽题限。
一、定例灾田分数蠲缓册结,应自题报情形日起,州县官扣除到省程限,定限四十日勘报。上司官以州县报到日为始,定限五日具题,迟则计日处分。而此四十五日内,由州县、府道、藩司层层核转,以至院署拜疏,均在其间扣算,为期甚迫。然州县勘定成灾,例由协查委员及该管道府加结送司,每至迟延。应令州县一俟委员勘齐灾田,即造具灾分田数科则蠲缓总册,并造被灾区图田亩册,出具印结,一面专役直赍送司查核转造,一面分送协查委员,仍由该管府道加结移司汇转,庶免迟误。
一、定例州县勘报续被灾伤分数,除旱灾以渐而成,仍照四十日正限勘报外,其原报被炎、被雹、被风、被霜灾地,续灾较重,距原报情形之日在十五日以外者,准于正限外展限二十日,距原报情形之日未过十五日者,统于正限内勘报。若已过初灾正限,续被重灾,准别起限期勘报。
一、夏灾例无赈恤,统俟秋获时确勘分数办理,然必先于五月内将被灾村庄查明收成分数通报,造具顷亩分数册结分送。如民情拮据,即详请将新旧钱粮暂缓催征,汇入二麦实收分数案内题报,一面查明有地乏食穷民,酌借耔种口粮,造具花名细册,送转声明,秋后免息还仓。傥只种一季及虽种两季而夏灾后不能复种秋禾者,夏灾即照秋灾例抚恤加赈。
一、被秋灾地方如有旱后得雨尚早及水退甚速者,尚可补种杂粮,均当劝谕农民竭力赶种。如有得雨较迟,系乏种贫农,自应酌借耔种,有力之家不得滥及。
一、定例灾蠲钱粮,被灾十分者蠲免七分,被灾九分者蠲免六分,被灾八分者蠲免四分,被灾七分者蠲免二分,被灾六分、五分者蠲免一分。至勘不成灾田地,原无蠲缓之例,间有题请缓征钱粮者,乃属随时酌办之事。被灾州县遇有此等勘不成灾收成歉薄田地,亦须查明实在斗则田数,另开一册,随同成灾田册一并送司,听候酌办。
一、灾蠲钱粮。昔人云贫民下户,每岁二税未尝拖欠,朝廷蠲免,利归揽户乡胥,而小民未沾实惠。且以凶岁议蠲租,而乃免乐岁逋欠之虚数,民危在眉睫,而乃议往年可缓之征输,可乎不可乎?如本年钱粮既经分别蠲缓,而又蒙豁免前欠,则应核算前欠若干,摊分灾户,免其来年之赋,前欠仍照数催完,以杜顽户拖欠之弊。牧民者得请而行之 ,则顽户无所觊觎,而灾黎均沾实惠矣。

为您推荐

县谕*

县谕* : 尽先补用府即补直隶州署江阴县正堂林为照会事。同治十一年五月初四日,奉常州府正堂吴札,奉署布政司应札开:照得积谷为济荒之本,极为地方要务。各属自奉饬分年随漕带收,业已数载,有已建仓储..

东南乡八镇

东南乡八镇 : 长寿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三万四千九十七亩八分一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七百五十千一百五十二文。内支局保费钱七十二千四百七十九文,存采谷钱六百七十七千六百七十三文。内提城..

西乡十镇

西乡十镇 : 后梅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一万二千四百三十三亩五分一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二百七十三千五百三十七文。内支局保费钱二十六千四百二十七文,存采谷钱二百四十七千..

南乡八镇

城内外七镇

城内外七镇 : 城内四镇(东内、南内、西内、北内) 城中为四乡根本,户多田少。兵荒之后,尚未启征,积谷防荒尤为紧要。公禀宪定章程,于各镇,捐钱内,每一百文提钱五厘,以充城内四镇积谷之费。 同治七年..

条议*

条议* : 试用训导沙淮、通选教职举人薛馫、知府用内阁中书陈荣邦、同知衔教习知县徐炳光、翰林院庶吉士徐文泂、光禄寺詈正衔陈祖厚、孝廉方正试用教谕竟仁基、候选盐大使夏子莹、试用训道拔贡季荣..

同治十一年分

同治十一年分 : 通邑启征熟田八十万九千三十一亩七分八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一万七千七百九十八千六百九十九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七百二十八千一百二十九文,存采谷钱一万七千七十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