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十镇

    西乡十镇 : 后梅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一万二千四百三十三亩五分一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二百七十三千五百三十七文。内支局保费钱二十六千四百二十七文,存采谷钱二百四十七千一百十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十二千三百五十六文,又扣民欠捐钱十九千七百十五文,实给采谷钱二百十五千三十九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一百六十五石四十一斤七两四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一百四十八石八十七斤五两。
同治八年分,熟田九千八百三十九亩八分四厘,应捐钱二百十六千四百七十七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八千八百五十六文,存采谷钱二百七千六百二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千三百八十一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九十七千二百四十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六十四石三十六斤十两七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一万五千二百二十九亩九分一厘,应捐钱三百三十五千五十八文。内支公费钱十三千七百七文,存采谷钱三百二十一千三百五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六千六十八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三百五千二百八十三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一百三十四千二百八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二百八十九千五百七十六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一百四十九千九百十五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二十四石九十二斤十四两七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一万五千二百二十九亩九分一厘,应捐钱三百三十五千五十八文。内支公费钱十三千七百七文,存采谷钱三百二十一千三百五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六千六十八文,外加补典息钱一千四百九十九文,内提续派仓费钱五十五千八百八十一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七十三千五百五十四文,实给采谷钱一百七十七千三百四十七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四十七石七十八斤十四两七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五百八十五石九十三斤十三两一钱。
申港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二万一千五百七十亩三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四百七十四千五百四十一文。内支局保费钱四十五千八百五十文,存采谷钱四百二十八千六百九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二十一千四百三十五文,实给采谷钱四百七千二百五十六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三百十三石二十七斤六两二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二百八十一石九十四斤十两三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一万九千三百十九亩七分,应捐钱四百二十五千三十三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十七千三百八十八文,存采谷钱四百七千六百四十五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二十千三百八十二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三百八十七千二百六十三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三百二十二石七十一斤十四两七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二万五千九十亩七分,应捐钱五百五十一千九百九十六文。内支公费钱二十二千五百八十二文,存采谷钱五百二十九千四百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二十六千四百七十一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五百二千九百四十三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二百三十七千七百四十五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五百二十三千五百九十七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二百十七千九十一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八十石九十斤十四两七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二万五千九十亩七分,应捐钱五百五十一千九百九十六文。内支公费钱二十二千五百八十二文,存采谷钱五百二十九千四百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二十六千四百七十一文,外加补典息钱二千四百七十文,内提续派仓费钱九十二千六十三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一百二十一千一百七十八文,实给采谷钱二百九十二千一百七十二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二百四十三石四十七斤十两七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一千二十九石五斤二两四钱。
夏港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一万二千三百三十亩五分二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二百七十一千二百七十一文。内支局保费钱二十六千二百十文,存采谷钱二百四十五千六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十二千二百五十三文,又扣民欠捐钱八千一百五十四文,实给采谷钱二百二十四千六百五十四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一百七十二石八十一斤一两二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一百五十五石五十二斤十五两五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九千八百十四亩七分四厘,应捐钱二百十五千九百二十四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八千八百三十三文,存采谷钱二百七千九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千三百五十五文,又扣民欠捐钱一百二十五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九十六千六百十一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六十三石八十四斤四两。
同治九年分,熟田一万二千九百三十九亩四厘,应捐钱二百八十四千六百五十九文。内支公费钱十一千六百四十五文,存采谷钱二百七十三千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三千六百五十一文,又扣民欠捐钱三百十二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二百五十九千五十一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二百二十一千六百九十三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二百七十四千五百四十五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一百六千一百九十九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八十八石四十九斤十四两七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一万二千九百三十九亩四厘,应捐钱二百八十四千六百五十九文。内支公费钱十一千六百四十五文,存采谷钱二百七十三千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三千六百五十一文,内扣民欠捐钱三百十二文,外加补典息钱一千二百七十四文,内提续派仓费钱四十七千四百七十六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六十二千四百九十文,实给采谷钱一百五十千三百五十九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二十五石二十九斤十四两七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五百三十三石十七斤九钱。
丁墅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一万二千九百七十九亩二分八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二百八十五千五百四十四文。内支局保费钱二十七千五百八十九文,存采谷钱二百五十七千九百五十五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十二千八百九十八文,实给采谷钱二百四十五千五十七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一百八十八石五十斤八两六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一百六十九石六十五斤七两八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一万九百四十八亩七分二厘,应捐钱二百四十千八百七十二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九千八百五十四文,存采谷钱二百三十一千十八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一千五百五十一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二百十九千四百六十七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八十二石八十八斤十四两七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一万四千十八亩二分八厘,应捐钱三百九千六十二文。内支公费钱十二千六百四十三文,存采谷钱二百九十六千四百十九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四千八百二十一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二百八十一千五百九十八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一百三十三千八百十八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三百一千一百一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一百十四千三百十五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九十五石二十六斤四两。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一万四千四十八亩二分八厘,应捐钱三百九千六十二文。内支公费钱十二千六百四十三文,存采谷钱二百九十六千四百十九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四千八百二十一文,外加补典息钱一千三百八十三文,内提续派仓费钱五十一千五百四十六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六十七千八百四十八文,实给采谷钱一百六十三千五百八十七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三十六石三十二斤四两。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五百八十四石十二斤十四两五钱。
虞门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六千一百七十亩二分六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一百三十五千七百四十六文。内支局保费钱十三千一百十五文,存采谷钱一百二十二千六百三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六千一百三十二文,又扣民欠捐钱三千二十四文,实给采谷钱一百十三千四百七十五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八十七石二十八斤十三两五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七十八石五十五斤十五两四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五千五百十一亩二分六厘,应捐钱一百二十一千二百四十八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四千九百六十文,存采谷钱一百十六千二百八十八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五千八百十四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十千四百七十四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九十二石六斤二两七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六千四百三十二亩二分六厘,应捐钱一百四十一千五百十文。内支公费钱五千七百八十九文,存采谷钱一百三十五千七百二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六千七百八十六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二十八千九百三十五文。外加均摊典息钱六十三千九百三十八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一百四十二千四百八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五十千四百六十五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四十二石五斤六两七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六千四百三十二亩二分六厘,应捐钱一百四十一千五百十文。内支公费钱五千七百八十九文,存采谷钱一百三十五千七百二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六千七百八十六文,外加补典息钱六百三十三文,内提续派仓费钱二十三千六百一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三十一千六十五文,实给采谷钱七十四千九百二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六十二石四十一斤十三两三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二百七十五石九斤六两一钱。
利城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一万三千三百五十亩二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二百九十三千七百文。内支局保费钱二十八千三百七十六文,存采谷钱二百六十五千三百二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十三千二百六十六文,又扣民欠捐钱三十九千二百八十九文,未领存库采谷钱二百十二千七百六十九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七十七石三十斤十二两。
同治八年分,熟田一万八百六十四亩五分四厘,应捐钱二百三十九千二十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九千七百七十八文,存采谷钱二百二十九千二百四十二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一千四百六十二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二百十七千七百八十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八十一石四十八斤五两三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一万六千四十五亩五分四厘,应捐钱三百五十三千二文。内支公费钱十四千四百四十一文,存采谷钱三百三十八千五百六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六千九百二十八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三百二十一千六百三十三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二百千八百八十三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三百三千五百四十七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二百十八千九百六十九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八十二石四十七斤六两七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一万六千四十五亩五分四厘,应捐钱三百五十三千二文。内支公费钱十四千四百四十一文,存采谷钱三百三十八千五百六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六千九百二十八文,外加补典息钱一千五百七十九文,内提续派仓费钱五十八千八百七十四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七十七千四百九十四文,实给采谷钱一百八十六千八百四十四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五十五石七十斤五两四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六百九十六石九十六斤十三两四钱。
前周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六千五百四十二亩七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一百四十三千九百二十六文。内支局保费钱十三千九百四文,存采谷钱一百三十千二十二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六千五百一文,又扣民欠捐钱二千一百九十八文,未领存库采谷钱一百二十一千三百二十三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一石十斤四两。
同治八年分,熟田三千一百七十八亩三分五厘,应捐钱六十九千九百二十四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二千八百六十一文,存采谷钱六十七千六十三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千三百五十三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六十三千七百十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五十三石九斤二两七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九千五百七十亩一分二厘,应捐钱二百十千五百四十三文。内支公费钱八千六百十三文,存采谷钱二百一千九百三十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千九十六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九十一千八百三十四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一百千六百四十九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一百五十二千八十七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一百四十千三百九十六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十六石九十九斤十两七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九千五百七十亩一分二厘,应捐钱二百十千五百四十三文。内支公费钱八千六百十三文,存采谷钱二百一千九百三十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千九十六文,外加补典息钱九百四十二文,内提续派仓费钱三十五千一百十五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四十六千二百二十文,实给采谷钱一百十一千四百四十一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九十二石八十六斤十二两。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三百六十四石五斤十三两四钱。
观山镇上节(一、二、三、四、九保)
同治七年分,熟田一万五百七十五亩三分四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二百三十二千六百五十七文。内支局保费钱二十二千四百七十九文,存采谷钱二百十千一百七十八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十千五百九文,实给采谷钱一百九十九千六百六十九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一百五十三石五十九斤二两五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一百三十八石二十三斤三两八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九千七百七亩四分九厘,应捐钱二百十三千五百六十五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八千七百三十七文,存采谷钱二百四千八百二十八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千二百四十二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九十四千五百八十六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六十二石十五斤八两。
同治九年分,熟田一万一千五十二亩四分九厘,应捐钱二百四十三千一百五十五文。内支公费钱九千九百四十八文,存采谷钱二百三十三千二百七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一千六百六十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二十一千五百四十七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一百十一千一百三十五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二百四十八千五百十一文,实计存典采谷钱八十四千一百七十一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七十石十四斤四两。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一万一千五十二亩四分九厘,应捐钱二百四十三千一百五十五文。内支公费钱九千九百四十八文,存采谷钱二百三十三千二百七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一千六百六十文,外加补典息钱一千四十文,内提续派仓费钱三十八千七百五十二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五十一千六文,实给采谷钱一百三十二千八百二十九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十石六十九斤一两三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四百八十一石二十二斤一两一钱。
观山镇下节(五、六、七、八保)
同治七年分,熟田五千八百五十六亩二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一百二十八千八百三十二文。内支局保费钱十二千四百四十七文,存采谷钱一百十六千三百八十五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五千八百十九文,实给采谷钱一百十千五百六十六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八十五石五斤一两二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七十六石五十四斤九两一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五千四百八十四亩六分九厘,应捐钱一百二十千六百六十三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四千九百三十六文,存采谷钱一百十五千七百二十七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五千七百八十六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九千九百四十一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九十一石六十一斤十二两。
同治九年分,熟田六千五百四十四亩六分九厘,应捐钱一百四十三千九百八十三文。内支公费钱五千八百九十文,存采谷钱一百三十八千九十三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六千九百五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三十一千一百八十八文。外加均摊典息钱六十四千三百九十八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一百四十一千九百二十八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五十三千六百五十八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四十四石七十一斤八两。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六千五百四十四亩六分九厘,应捐钱一百四十三千九百八十三文。内支公费钱五千八百九十文,存采谷钱一百三十八千九十三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六千九百五文,外加补典息钱六百九十三文,内提续派仓费钱二十五千八百十七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三十三千九百八十一文,实给采谷钱七十二千八十三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六十石六斤十四两六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二百七十二石九十四斤十一两七钱。
葫桥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六千一百八十三亩八分八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一百三十六千四十五文。内支局保费钱十三千一百四十五文,存采谷钱一百二十二千九百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六千一百四十五文,实给采谷钱一百十六千七百五十五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八十九石八十一斤二两五钱(上仓九折),实采净谷八十石八十三斤六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五千四百九十三亩七分九厘,应给钱一百二十千八百六十三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四千九百四十四文,存采谷钱一百十五千九百十九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五千七百九十六文,又扣民欠捐钱七百四十六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九千三百七十七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九十一石十四斤十二两。
同治九年分,熟田六千三百八十四亩二分,应捐钱二百四十千四百五十二文。内支公费钱五千七百四十六文,存采谷钱一百三十四千七百六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六千七百三十五文,又扣民欠捐钱四百十七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二十七千五百五十四文。外加均摊典息钱六十三千二百七十七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一百四十二千七百三十二文,实计存典采谷钱四十八千九十九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四十石八斤四两。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六千三百八十四亩二分,应捐钱一百四十千四百五十二文。内支公费钱五千七百四十六文,存采谷钱一百三十四千七百六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六千七百三十五文,又扣民欠捐钱四百十七文,外加补典息钱六百二十九文,内提续派仓费钱二十三千四百二十六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三十千八百三十三文,实给采谷钱七十三千九百二十四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六十一石六十斤五两三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二百七十三石六十六斤五两九钱。
桃花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一万二百七十五亩六分六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二百二十六千六十五文。内支局保费钱二十一千八百四十二文,存采谷钱二百四千二百二十三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十千二百十一文,又扣民欠捐钱一千五百二十文,实给采谷钱一百九十二千四百九十二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一百四十八石七斤一两二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一百三十三石二十六斤五两九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九千一百七十一亩,应捐钱二百一千七百六十二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八千二百五十四文,存采谷钱一百九十三千五百八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九千六百七十五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八十三千八百三十三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五十三石十九斤六两七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一万一千七百九十三亩,应捐钱二百五十九千四百四十六文。内支公费钱十千六百十四文,存采谷钱二百四十八千八百三十二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二千四百四十二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二百三十六千三百九十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一百十二千二百二十八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二百四十七千二百六十四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一百一千三百五十四文(至十一年八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八十四石四十六斤二两七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一万一千七百九十三亩,应捐钱二百五十九千四百四十六文。内支公费钱十千六百十四文,存采谷钱二百四十八千八百三十二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二千四百四十二文,外加补典息钱一千一百六十一文,内提续派仓费钱四十三千二百七十一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五十六千九百五十五文,实给采谷钱一百三十七千三百二十五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十四石四十三斤十二两。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四百八十五石三十五斤十一两三钱。
统计西乡十镇,共入田捐钱一万七百三十二千九百四十七文,又入典息钱一千三百五十七千二百七十五文。
一、支局保公费钱五百八十四千二十一文。
一、提城内积谷钱五百七千四百四十八文。
一、扣民欠捐钱七十六千二百二十九文。
一、提建仓经费钱三千二百六十三千一百十八文。
一、提善后经费钱六百五十二千六百二十四文。
一、给采谷钱七千六千七百八十二文。
积谷五千五百八十一石六十一斤十三两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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