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乡八镇

    东南乡八镇 : 长寿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三万四千九十七亩八分一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七百五十千一百五十二文。内支局保费钱七十二千四百七十九文,存采谷钱六百七十七千六百七十三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三十三千八百八十四文,实给采谷钱六百四十三千七百八十九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四百九十五石二十二斤三两七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四百四十五石七十斤一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三万四千三百五十八亩九分六厘,应捐钱七百五十五千八百九十七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三十千九百二十三文,存采谷钱七百三十四千九百七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六千二百四十九文,又扣民欠捐钱一千三百四十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六百八十七千三百八十五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五百七十二石八十二斤一两三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三万四千五百三十九亩九分六厘,应捐钱七百五十九千八百七十九文。内支公费钱三十一千八十六文,存采谷钱七百二十八千七百九十三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六千四百四十文,又扣民欠捐钱一千二百三十五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六百九十一千一百十八文。外加均摊典息钱四百三十五千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七百四十千八百十一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一百四十八千一百六十二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二百三十七千一百四十五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九十七石六十二斤一两三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三万四千五百三十九亩九分六厘,应捐钱七百五十九千八百七十九文。内支公费钱三十一千八十六文,存采谷钱七百二十八千七百九十三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六千四百四十文,又扣民欠捐钱七百六十二文,又提续派仓费钱二十七千三百三十三文,又续提善后经费钱五千四百六十七文,实给采谷钱六百五十八千七百九十一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五百四十八石九十九斤四两。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一千七百六十五石十三斤六两七钱。
花山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八千八百三十七亩二分四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一百九十四千四百十九文。内支局保费钱十八千七百八十五文,存采谷钱一百七十五千六百三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八千七百八十一文,又扣民欠捐钱七千一百五十五文,实给采谷钱一百五十九千六百九十八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一百二十二石八十四斤七两四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一百十石五十六斤二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八千五百六十二亩三分八厘,应捐钱一百八十八千三百七十二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七千七百六文,存采谷钱一百八十千六百六十六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九千三十三文,又扣民欠捐钱一百十六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一百七十一千五百十七文(至十一年十二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四十二石九十三斤一两三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一万一百十亩三分八厘,应捐钱二百二十二千四百二十八文。内支公费钱九千九十九文,存采谷钱二百十三千三百二十九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千六百六十六文,又扣民欠捐钱三百四十五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二百二千三百十八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一百十五千六百八十六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一百九十五千四百四十五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三十九千八十九文,实计存典采谷钱八十三千四百七十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六十九石五十五斤十三两三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一万一百十亩三分八厘,应捐钱二百二十二千四百二十八文。内提公费钱九千九十九文,存采谷钱二百十三千三百二十九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千六百六十六文,又扣民欠捐钱一百二十二文,又提续派仓费钱八千一文,又续提善后经费钱一千六百文,实给采谷钱一百九十二千九百四十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六十石七十八斤五两三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四百八十三石八十三斤四两一钱。
绮山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一万二千一百八亩七分一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二百六十六千三百九十二文。内支局保费钱二十五千七百三十九文,存采谷钱二百四十千六百五十三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十二千三十三文,实给采谷钱二百二十八千六百二十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一百七十五石八十六斤二两五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一百五十八石二十七斤八两六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一万一千三十二亩一分,应捐钱二百四十二千七百六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九千九百二十九文,存采谷钱二百三十二千七百七十七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一千六百三十九文,又扣民欠捐钱一千八百五十九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二百十九千二百七十九文(至十一年十二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八十二石七十三斤四两。
同治九年分,熟田一万二千七百八十九亩一分,应捐钱二百八十一千三百六十文。内支公费钱十一千五百十文,存采谷钱二百六十九千八百五十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三千四百九十二文,又扣民欠捐钱二千六十四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二百五十四千二百九十四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一百四十六千八百五十七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二百五十七千二百二十九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五十一千四百四十六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九十二千四百七十六文(至十一年十二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七十七石六斤五两三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一万二千七百八十九亩一分,应捐钱二百八十一千三百六十文。内提公费钱十一千五百十文,存采谷钱一百六十九千八百五十文。内提城内积谷钱十三千四百九十二文,又扣民欠捐钱三千三十八文,又提续派仓费钱十千一百二十文,又续提善后经费钱二千二十四文,实给采谷钱二百四十一千一百七十六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二百石九十八斤。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六百十九石五斤一两九钱。
云亭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二万一千八百八十七亩八分九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四百八十一千五百三十四文。内支局保费钱四十六千五百二十四文,存采谷钱四百三十五千十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二十一千七百五十文,实给采谷钱四百十三千二百六十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三百十七石八十九斤三两七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二百八十六石十斤四两九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二万二千二百三十三亩三分六厘,应捐钱四百八十九千一百三十四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二十千十文,存采谷钱四百六十九千一百二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二十三千四百五十六文,又扣民欠捐钱四十一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四百四十五千六百二十七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三百七十一石三十五斤九两三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二万二千三百九十七亩三分八厘,应捐钱四百九十二千七百四十二文。内支公费钱二十千一百五十八文,存采谷钱四百七十二千五百八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二十三千六百二十九文,又扣民欠捐钱三千九百二十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四百四十五千三十五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二百八十一千二百八十七文,内提建仓派费钱四百七十七千六百五十六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九十五千五百三十一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一百五十三千一百三十五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二十七石六十一斤四两。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二万二千三百九十七亩三分八厘,应捐钱四百九十二千七百四十二文。内支公费钱二十千一百五十八文,存采谷钱四百七十二千五百八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二十三千六百二十九文,又扣民欠捐钱四十九文,又提续派仓费钱十七千七百二十四文,又续提善后经费钱三千五百四十五文,实给采谷钱四百二十七千六百三十七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三百五十六石三十六斤六两七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一千一百四十一石四十三斤八两九钱。
祝塘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三万二千三十五亩五分七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七百四千七百八十三文。内支局保费钱六十八千九十六文,存采谷钱六百三十六千六百八十七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三十一千八百三十四文,又扣民欠捐钱三千一百九十三文,实给采谷钱六百一千六百六十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四百六十二石八十一斤八两六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四百十六石五十三斤六两二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三万三千七百四十二亩五分四厘,应捐钱七百四十二千三百三十六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三十千三百六十八文,存采谷钱七百十一千九百六十八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五千五百九十八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六百七十六千三百七十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五百六十三石六十四斤二两七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三万三千七百四十二亩五分四厘,应捐钱七百四十二千三百三十六文。内支公费钱三十千三百六十八文,存采谷钱七百十一千九百六十八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五千五百九十八文,又扣民欠捐钱二百八十一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六百七十六千八十九文。外加均摊典息钱四百二十七千八十三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七百十五千八百三十八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一百四十三千一百六十八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二百四十四千一百六十六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二百三石四十七斤二两七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三万三千七百四十二亩五分四厘,应捐钱七百四十二千三百三十六文。内支公费钱三十千三百六十八文,存采谷钱七百十一千九百六十八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五千五百九十八文,又提续派仓费钱二十六千七百二文,又续提善后经费钱五千三百四十一文,实给采谷钱六百四十四千三百二十七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五百三十六石九十三斤十四两七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一千七百二十石五十八斤十两三钱。
文林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三万一千三百十三亩三分九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六百八十八千八百九十五文。内支局保费钱六十六千五百六十一文,存采谷钱六百二十二千三百三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三十一千一百十七文,又扣民欠捐钱一千三百六十六文,实给采谷钱五百八十九千八百五十一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四百五十三石七十三斤二两五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四百八石三十五斤十三两四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三万二千二亩一分一厘,应捐钱七百四千四十七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二十八千八百二文,存采谷钱六百七十五千二百四十五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三千七百六十二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六百四十一千四百八十三文(至十一年十二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五百三十四石五十六斤十四两七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三万二千二十九亩一分一厘,应捐钱七百四千六百四十一文。内支公费钱二十八千八百二十六文,存采谷钱六百七十五千八百十五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三千七百九十一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六百四十二千二十四文。外加均摊典息钱四百五千二百四十七文,内提建仓派费钱六百八十六千二百五十三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一百三十七千二百五十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二百二十三千七百六十八文(至十一年十二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八十六石四十七斤五两三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三万二千二十九亩一分一厘,应捐钱七百四千六百四十一文。内支公费钱二十八千八百二十六文,存采谷钱六百七十五千八百十五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三千七百九十一文,又提续派仓费钱二十五千三百四十六文,又续提善后经费钱五千六十九文,实给采谷钱六百十一千六百九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五百九石六十七斤六两七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一千六百三十九石七斤八两一钱。
璜塘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二万九千五百七十八亩八分二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六百五十千七百三十四文。内支局保费钱六十二千八百七十三文,存采谷钱五百八十七千八百六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二十九千三百九十三文,又扣民欠捐钱七十文,实给采谷钱五百五十八千三百九十八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四百二十九石五十三斤十一两一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三百八十六石五十八斤五两二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三万一百五十六亩,应捐钱六百六十三千四百三十二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二十七千一百四十文,存采谷钱六百三十六千二百九十二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一千八百十五文,又扣民欠捐钱九十九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六百四千三百七十八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五百三石六十四斤十三两三钱。
同治九年分,熟田三万四百三十二亩一厘,应捐钱六百六十九千五百四文。内支公费钱二十七千三百八十九文,存采谷钱六百四十二千一百十五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二千一百六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六百十千九文。外扣均摊典息钱三百八十三千三十一文,内提建仓派费钱六百四十九千四百十一文,又提善后经费钱(照仓费二成)一百二十九千八百八十二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二百十三千七百四十七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七十八石十二斤四两。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三万四百三十二亩一厘,应捐钱六百六十九千五百四文。内支公费钱二十七千三百八十九文,存采谷钱六百四十二千一百十五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三十二千一百六文,又提续派仓费钱二十四千八十二文,又续提善后经费钱四千八百十六文,实给采谷钱五百八十一千一百十一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四百八十四石二十五斤十四两七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一千五百五十二石六十一斤五两二钱。
马 镇
同治七年分,熟田二万四千六百七亩二分二厘(每亩捐钱二十二文),应捐钱五百四十一千三百五十九文。内支局保费钱五十二千三百五文,存采谷钱四百八十九千五十四文。内提城内积谷钱(每百五厘)二十四千四百五十三文,又扣民欠捐钱二十五千二百八文,实给采谷钱四百三十九千三百九十三文(每石定价一千三百文),应采谷三百三十七石九十九斤七两四钱(上仓九折),实缴净谷三百四石十九斤八两三钱。
同治八年分,熟田二万四千五百五十五亩八分五厘,应捐钱五百四十千二百二十九文。内支公费钱(每亩九毫)二十二千一百文,存采谷钱五百十八千一百二十九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二十五千九百七文,又扣民欠捐钱四百十四文,实给采谷钱(存典)四百九十一千八百八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四百九石八十四斤。
同治九年分,熟田二万六千一百四十八亩八分五厘,应捐钱五百七十五千二百七十五文。内支公费钱二十三千五百三十四文,存采谷钱五百五十一千七百四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二十七千五百八十七文,实给采谷钱(存典)五百二十四千一百五十四文。外加均摊典息钱三百十八千三百三十一文,内提建仓派费钱五百三十三千一百二十九文,又提善后经费钱一百六千六百二十六文,实计存典采谷钱二百二千七百三十文(至十一年十一月领钱采谷,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一百六十八石九十四斤二两七钱。
同治十一年分,熟田二万六千一百四十八亩八分五厘,应捐钱五百七十五千二百七十五文。内支公费钱二十三千五百三十四文,存采谷钱五百五十一千七百四十一文。内提城内积谷钱二十七千五百八十七文,又扣民欠捐钱一千五百二十一文,又提续派仓费钱二十千六百九十二文,又续提善后经费钱四千一百三十八文,实给采谷钱四百九十七千八百三文(每石定价一千二百文),实采净谷四百十四石八十三斤九两三钱。
以上四年,共计积谷一千二百九十七石八十一斤四两三钱。
统计东南乡八镇,共入田捐钱一万七千五百千七百五十一文,又入典息钱二千五百十二千五百二十二文。
一、支局保公费钱九百五十四千二百八十文。
一、提城内积谷钱八百二十七千三百二十二文。
一、扣民欠捐钱五十四千一百九十八文。
一、提建仓经费钱四千四百十五千七百七十二文。
一、提善后经费钱八百八十三千一百五十四文。
一、给采谷钱一万二千八百七十八千五百四十七文。
积谷一万二百十九石五十四斤一两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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