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天:【法天】中国古代美学理论的一个基本思想,指效法自然之意。
“法天”与宜子的“贵真”合为双璧。
《庄子·渔父》:“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地也,自然不可易也。
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
愚者反此。
不能法天而恤于人,不知贵真,禄禄而受变于俗,故不足。
”庄子将圣者“法天”与愚者“不能法天”作比较,强调了他的自然美论。
“法天”关键在于“天”。
庄子之天指然之天,它有两个层次。
基本层次是指万物之大自然,如“入与天一也”(《庄子·山木》),即指人与自然合为一体。
从基本层次之上引申出天然、天性、自然而然之意,与“人”即人为相对,从而形成“人道”与“天道”的对立。
如《庄子·徐无鬼》,“古之真人,以天待人,不以人入天。
”《庄子·列御寇》;“古之圣人,天而不人。
”提倡以“无为”之天取代“人一是指主体本性之真。
“真悲”、“真怒”、“真亲”强调的是主体本性之真。
“真者,所以受于天地,自然‘不可易也。
”(《庄子·渔父》)“能体纯素,谓之真入”(《庄子·刻意》),就是指主体的自然本性,具体表现为真情实感。
二是主体表现之真。
庄子主张自然无为,反对勉强入为。
“无声而哀”、“未发而威”、“未笑而和”都是指自然而然的顺乎本性的表达,是一种对审美所怀抱的真诚的态度。
因此,真同诚相提并论,真诚与虚伪相对,如“去伪存真”(殷璀《河岳英灵集序》);“混真伪”(白居易《策林·六十》》。
庄子的“贵真”思想同他的“法天”思想合为双璧。
审美真实性似“法天贵真”(《庄子·渔父》)的双向标准来衡量。
“法天”重在对客体的反映的真实性;“贵真”重在对主体的表现的真实性。
亦即真实性的标准,妩要符合客体,也要吻合主体,是客体之真与主体之真的统一。
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意思是把所要描写的事物直接地毫不隐地铺叙出来。
《诗经》:“静女其妹,侠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和。
”就是运用这种表现手法写成的。
清人李重华对上面的解释频为不满。
他在《贞一斋诗说》中说:“赋为敷陈其事而直畜之,尚是浅解,须知化工妙处,全在随物赋形。
故自屈宋以来,体物作文,名之日赋,即随物默形之义也。
相如论作赋之法,是何等能事。
”认为赋不仅仅是叙事,而且把握事物的特征,给以形象描绘、这样的认识是一大进步,不过,宋李仲蒙早己说过:“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悄物尽也。
”(引自宋胡寅《斐然集》卷十八《致李叔易》)从叙物与言情两个方面解释赋,把言情看作叙物的月的,这更涉及了文艺创作的本质。
李重华强调了形象,诚然,有形象就能更好地言情的。
庄于的“贵真”思想影响了中国古代美学对真实性的认识。
汉伏王充对真实性作了具体发挥。
“世俗所患,患言事增其实,著文辞,辞出滋真。
”因此,《论衡》一书,一宫以戴之;“疾虚妄”。
王充强调的也是主体表现之真,从而形成中国古代美学的真实性侧重在主体表现之真的特点。
历代美学家都提出对真实性的认识。
如王充的“真美”;李白的“清真”,元好问的“真淳”:陆时雍的“真趣”,钟惺的“真气”:陈铎曾还将真实性具体化为“情真”、真”、“事真”,“意真”等不同的层次,丰富和发展了庄子的“贵真”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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