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五:【佩五】装饰用的佩带的玉器。
早在周代的青铜器的铭文中,如记载有关服饰的西周毛鼎铭文,就提及“佩玉”。
《礼记·玉藻》;“天子玉藻十有二流;前后邃延,龙卷以祭。
”玉藻是用五彩丝带作垂绳,而以玉贯串绳中。
前后各有十二。
垂于冕延前后,叫垂烧。
玉有五种颜色,与阴阳五行说相对应。
按朱、白、苍、黄、玄依次贯串,色彩艳丽斑斓。
古代用佩来作冕服的配件,按阶级地位的不同而佩玉的数量亦不同。
《周礼·春宫》云:天子用五彩玉十二饰其缝中,诸侯以下各按其命数而用玉饰之。
如侯伯饰七基,于男饰五,皆用三彩玉;伯孤则饰四,卿三,大夫二,皆二彩玉、士则无饰。
《礼记·玉藻》云;“古者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以玉比德。
”这里开中国古典美学中“比德”思想之先河。
刘向《说苑·杂言》,“玉有六美,君子之:望之温润,近之粟理,南近弥而闻远,折而不挠,阙而不茬,面不,有瑕必示于外,是以贵之。
到之溫润者,君子比德焉;近之粟理者,君子比智焉;声近弥而闻远者,君子比义局;折而不挠,阙面不茬者,君子比勇:廉而不列者,君子比仁焉:有瑕必见于外者,君子比清焉。
”对玉之传统观念影响深远。
近代人的装饰品亦以玉为贵重者,不过其装饰意中更浓而象征意义较弱了。
佩玉还有吉祥之意。
《尔雅义硫》云:“继即佩玉之组条,用以连贺瑞玉者。
”“瑞”吉祥之意。
[佩鱼】在腰间佩带的鱼形装饰品。
这种制度始于唐代,当时中央政府与地方官吏之间,常用一种三寸长短的鱼形饰物,作为彼此联络的凭证,佩鱼用金、银、铜等材料制成,上刻文字,分成两片,一片留中央玫府;一片由地方官吏保存。
如遇升迁等事,即以此符为证。
另外,官史出入殿门、城门的门证,也作成鱼的形状,又称“色符”,实际上它是古代虎符的变形。
因避唐高祖祖讳,所以改成鱼形。
又以兔目夜不闭,有“常备不懈”之意,所以用来装饰。
“鱼”也象征繁衍不绝之意,所以用来装饰外还有吉祥的寓意。
《旧唐书·舆服志》:“高祖武德元年九月,改银菟符为银鱼符。
高宗永徽二年五月,开府仪同三司及京官文武职事。
四品、五品并给随身鱼。
咸亨三年五月,五品以上赐新鱼袋,并饰以银。
……垂拱二年正月,诸州都肾、刺史、并准京官带鱼袋,天授元年九月,改内外所佩鱼并作龟…神龙元年二月,内外官五品以上依旧佩鱼袋。
六月,郡王、嗣王将许佩金鱼袋。
”后代沿用鱼袋,仅作等级的标志,并不盛装鱼符。
《宋史·舆服五》记,“鱼袋……宋因之,其制以金银饰为鱼形,公服则系于带而重于后,以明贵贱,非复如唐之符契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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