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国家文学奖 :
缅甸政府重视文学的发展,在独立之初1949年就设立了国家级的文学奖即“文学宫文学奖”,今已发展成为两种,分别是国家文学奖和文学宫文稿奖。
国家文学奖的评奖标准是:促进缅甸文学发展;振兴缅甸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进民族团结;去伪存真,去芜存精;增加民众正确获取知识的途径;提高民众的道德品质;有助于巩固国家主权、发展经济和稳定社会;是各自领域的佼佼者。
作为缅甸文坛的最高奖项,它对当代缅甸文学的创作与发展起着风向标的作用。起初只评长篇小说,自1951年增设杂文奖,1952年增设翻译奖,1953年起增设研究类文学奖,1958年起增设短篇小说集奖、诗歌奖和戏剧奖,1962年增设民族文化艺术文学奖和政治文学奖。从1965年开始,艺术文学类改为国家文学奖并增设综合研究奖,使评奖种类增加到10个,1969年将综合研究奖又分为文科和理科,评奖种类达11个。1980年,将文学翻译奖又分为研究类和文学类两种,使评奖种类达到13种。1989年又从原来的理科综合研究奖中分出一个理科应用研究奖。
到1990年,国家文学奖所设的14个奖项为:①长篇小说奖。②短篇小说集奖。③戏剧文学奖。④诗集奖。⑤杂文奖。⑥缅甸文化与艺术文学奖。⑦儿童文学奖。⑧青年文学奖。⑨翻译文学奖(研究类)。⑩翻译文学奖(文学类)。⑪综合研究奖(人文)。⑫综合研究奖(基础科学)。⑬综合研究奖(应用科学)。⑭政治文学奖。
1969年,评审委员会改变评选规则,将从已经出版的作品中评选出的最优秀作品授予国家文学奖;对于未出版的优秀作品授予文学宫文稿奖。文学宫文稿奖自此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文学奖颁发至今。文学宫文稿奖的奖项除在与国家文学奖未分离前已有的10个奖项外,1969年增加综合研究奖,1992年增加诗集奖,总奖项达到12个。为了促进获奖作家的文稿能够尽快付诸出版并能够参加国家文学奖的角逐,文学宫文稿奖和国家文学奖采用相同的评奖标准。与国家文学奖不同之处在于,国家文学奖各奖项只设一个名额,而文学宫文稿奖每个奖项下分设一二三等奖。
2001年起增设国家文学终身成就奖,从在世的文学家中评选。各项奖金也多次提高,到2010年终身成就奖奖金达到100万,国家文学奖50万,而文学宫文稿奖一等奖20万,二等奖15万,三等奖10万元。因缅甸通货膨胀严重,虽然奖金在40多年间翻了400倍,但按实际购买力计仅相当于当年的一半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