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记者 : 是编辑部派往总部所在地以外的某地的常驻记者。地方记者的工作,一方面受总部领导,一方面同当地行政部门有密切联系,一般省级以上的新闻机构都在外埠设有地方记者,也称外埠记者。
我们的党报有地方记者,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1942年,在党中央决定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同时又是西北局的机关报之后,西北局作出了《关于<解放日报>工作问题的决定》。解放日报为了加强采访通讯工作,在绥德、陇东、关中等分区设立了通讯处,派出了常驻记者。这些常驻记者,就相当于后来的地方记者;这些通讯处,就是后来地方记者站的前身。
我党报纸普遍设立地方记者站,配备地方记者是建国后五十年代的事情。大行政区撤销前,中央报纸的地方记者站设在大区,大区报纸的地方记者站设在省(自治区),省(自治区)报的地方记者站设在专区。大区报纸的记者站,建立得比较早,象中共中央西南局的机关报——重庆《新华日报》,从1950年到1951年间,就陆续在川东、川南、川西、川北、云南、贵州、西康建立了地方记者站或地方记者组。人民日报在各大行政区、各省和大工矿区逐步设立常驻的记者站或地方特派记者,开始于19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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