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闻新秩序 : 又称为“国际新闻与传播新秩序”、“世界新闻与交流新秩序”、“国际新闻与交流新秩序”、“新的世界情报和交流秩序”。广大发展中国家针对当前世界新闻流通体系中存在的不公正、不合理状况,提出的改变这一状况、建立公正平等合理的新闻交流的奋斗目标,是近年南南合作的重要目标与南北对话的重要议题之一。20世纪60年代,这个问题开始被提起。1976年,在突尼斯举行的不结盟国家交流问题讨论会上,首次使用了“世界新闻新秩序” 这一措词。发展中国家认为,现存的世界新闻流通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大多数新闻媒介集中在人口比例不大的发达国家; 西方少数几个世界性大通讯社几乎垄断了全球的国际新闻报道和流通; 国际新闻报道在内容上对发展中国家的形象进行歪曲。
不结盟国家倡议建立世界新闻新秩序,获得了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支持和赞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开始支持和重视这一世界性问题。1976年10—11月,在内罗毕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9届大会上,总干事姆博组建了一个以爱尔兰人麦克布赖德为主席的国际传播问题研究委员会,专门对国际新闻与传播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该委员会在1977年12月开始工作,到1980年2月提交了研究总报告,即后来公开出版的 《多种声音,一个世界》。该报告要求把建立一个新的世界新闻与传播秩序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紧密结合起来。
1980年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2届大会,一致通过一项决议,正式提出建立世界新闻新秩序的基本思想,这项决议将世界新闻新秩序建立在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上。它要求:1) 消除新闻传播的不平衡; 2) 消除新闻业的无论是公者还是私者过分集中的垄断; 3) 消除新闻自由传播的内部和外部障碍; 4) 情报来源和渠道的多样化; 5) 新闻和情报自由; 6) 新闻工作者的自由和责任; 7) 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新闻传播能力; 8) 发达国家在完善设施方面诚意帮助发展中国家; 9) 尊重各民族的文化和文化价值观念; 10) 尊重所有民族在国际情报交流中的平等权利; 11) 尊重个人、团体、民族接触情报来源和参予交流的权利。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第三世界提出的建立世界新闻新秩序的要求抱阻挠的态度。美英等国曾先后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1年5月,以美国为首的20多个国家在法国塔卢瓦尔召开会议,公开发表反对建立世界新闻新秩序的宣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对此进行了多年的努力,先后召开了两次世界性的圆桌会议来寻求和探讨在建立世界新闻新秩序方面出现的问题和获得的经验。
1983年9月14日—19日,在奥地利召开了世界新闻新秩序第一次圆桌会议,由联合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联合国大会37/94B决议和教科文组织21c/4/19决议联合召开。来自26个国家的26名正式代表和40多名观察员出席了会议,正式代表中包括了 《中国日报》 总编、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刘尊棋。会议讨论了6项议程: 1) 当前新闻传播中不平等,不平衡的格局; 2) 新闻与传播新秩序和技术变革; 3) 多样化的必要性; 4) 新闻的交换与传播; 5) 传播媒介为达到国际社会目标所做的贡献; 6) 国际新闻与传播新秩序的概念问题。世界新闻新秩序第二次圆桌会议于1986年4月2日—7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由联合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联合国大会1985年12月通过的32/82B决议和教科文组织119次会议的决定联合召开。来自25个国家的25名正式代表和新闻专业国际组织的观察员、联合国及教科文组织的官员60多人出席了会议。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徐耀魁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目的是总结第一次圆桌会议后在建立世界新闻新秩序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会议中心议题有二: 1) 评估建立世界新闻新秩序所采取的实际行动和所取得的实际经验;2)提出今后行动的建议。会议还讨论了四个问题:1)国际间的新闻流动与消除不平衡问题;2)新闻媒介的自由和信息交流的多样化问题; 3)接近与参予信息交流的问题;4)传播事业的内在发展和传播技术问题。经过长期的努力,世界新闻流通中的严重弊端已有所缓解。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直明确表示支持建立世界新闻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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