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事业始于1953年。
到1980年,全国有27座电视发射台,归6个电视网所有。拥有电视台最多的是洲际广播公司(简称IBC)。
1974年成立的广播新闻委员会(简称BMC),是颁发电台、电视台营业许可证的唯一授权机构。并负责制定电台、电视政策。
菲律宾广播协会(简称KBP)则具体执行广播新闻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并在电台、电视台之间进行协调工作。全国所有电台,电视台(包括政府电台)都是菲律宾广播协会的会员。
其他主要电视机构有:①坎拉翁广播系统(KBS)它是全国最大的电台、电视网。该系统下属有两家电台、电视公司,并在技术业务上管理政府的第四电视台。
②巴纳豪广播公司(BBC)属KBS系统,在马尼拉有第二电视台,在宿务、碧瑶等地有4座电视台和电视转播台。同时,在宿务、达沃、哥打巴托等城市拥有口语广播电台,以电台数计算,它是菲律宾第三家最大的广播公司。
③菲律宾广播网(RPN)属KBS系统,在马尼拉有第九电视台,在宿务、碧瑶等4个城市有电视台和电视转播台,它一共有6个电视台。同时,在全国16个城市拥有口语广播电台,是菲第二家最大的广播公司。
④洲际广播公司(IBC)它拥有的电视台最多,共8座。在马尼拉有第十三电视台,并在宿务、达沃、卡加延德奥罗等6个城市有电视台和电视转播台。该公司在菲南部设立棉兰老广播网,在棉兰老岛拥有11座口语广播电台。⑤广播电视艺术公司(GMA-7)在马尼拉有第七电视台,在宿务也有一家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