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理说 : 清代诗论家翁方纲的论诗主张。清代自康熙以后,士人读经考据流成风习,影响到文学理论,便是散文理论中的桐城派“义理、考证、文章”三者合一的主张,及诗论中翁方纲的“肌理说”。所谓“肌理”,本指肌肉的纹理,翁方纲则用来指学问义理和文理。 “义理之理,即文理之理,即肌理之理也”(《志言集序》)。“士生今日,经籍之光,盈溢于宇宙,为学必以考证为准,为诗必以肌理为准”(同上)。翁方纲认为,明代文学的弊病,就在于缺少真才实学而流于空疏,是以清代诗歌要繁荣,就必须强调学问、经术。他不反对王士祯的“神韵说”,认为对清代前期诗歌有“伐毛洗髓”之功,但“神韵说”又流于空寂,因此翁方纲“以肌理之说实之”(《神韵论》),主张以肌理求神韵。他复认为“性灵说”失之片面,而应“由性情而合之学问” (《徐昌谷诗论》一)。翁方纲的“肌理说”,由于与当时社会风气相契合,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他这种以儒学经术为诗的主张并不可取。难怪袁枚讽刺这是“误把抄书当作诗”(《随园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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