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义词 :
这些意义表现同一个概念,但在补充意义、风格特征、感情色彩以及用法(包括跟其他词的搭配关系)上则可能有所不同。
同义词是几个词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义位相同,而不是全部义位都相同,因此一个多义词,每个意义可能具有不同的同义词。如“骄傲”是一个多义词,既可以与“自豪”构成同义词,也可以与“自满”构成同义词。
同义词由于有一个或几个意义相同或相近,因此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互相代替。如“颜色很漂亮”的“漂亮”可以用“美丽”来代替。但是这种代替只是在一定范围内才是可能的,超出这个范围,它们在意义或用法上可能不同,就不能代替。如“话说得很漂亮”的“漂亮”就不能换成“美丽”。这是因为同义词在补充意义(即隐含意义)、风格特征、感情色彩、搭配关系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同义词通常还要属于同一个词类,词类不同的词尽管意义相近,一般也不看作同义词,这是因为词类不同的词在语法特点和用法方面差异较大。如“智慧”和“聪明”意义很相近,但是“智慧”是名词而“聪明”是形容词。表示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的词一般也不能看作同义词。如“树”和“柳树”、“菜”和“白菜”、“作家”和“诗人”等。
同义词主要包括等义词和一般同义词两种类型。词义(包括理性意义和附属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语境下都可以相互替换的词,就是“等义词”,也称“绝对同义词”。如“维生素—维他命”“青霉素—盘尼西林”等。等义词在词汇系统中数量很小,因为等义词无论在词义、用法还是附属意义上都没有什么差别,也没有特别的表达功能,在一个同质的语言系统中是没有必要同时存在的。它们的并存,只是一种暂时现象,随着词汇的发展,等义词会逐渐发生变化。有的等义词组中只保留一个,另一个逐渐退出。如“元音—母音”“辅音—子音”“语法—文法”等,“母音”“子音”“文法”都已经很少使用。有些等义词虽然存在,但在意义、色彩、用法功能等方面有所分化,出现差别。如“西红柿—番茄”,流行区域不同,前者主要流行于北方,后者流行于南方。“礼拜—星期”,两个词的理据义不同,“礼拜”同基督教的宗教仪式有关,其理据义带有宗教色彩,而“星期”同中国古代历法的“七曜”有关,把二十八宿按日、月、火、水、木、金、土次序排列,七日一周,周而复始。
大多数同义词属于词义基本相同而又有微别的类型,即“一般同义词”。一般同义词词义同中有异,因此有的学者也称为“近义词”。关于近义词和同义词之间的关系,当代学界主要有3种看法:第一,同义词是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近义词是同义词的主体部分,近义词可以认为是广义同义词的一种;第二,同义词都是近义的,真正意义上的同义词是不存在的,即把近义词与同义词合而为一;第三,近义词和同义词是有区别的,应当加以区分。近义词指的是这样一些词:它们是同一语义场中的同位义,它们都有共同的中心义素,有时还有共同的限定性义素,但又有一个限定性义素不相同。它们的意义相近,但不相同,因此在句子中不能互相替代。这主要是用义素分析法来确定近义词。由于“等义词—一般同义词—近义词”在词义相同的程度上是一个连续统,其间没有十分清晰的界线,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难以区分得“泾渭分明”。
同义词产生的途径是多方面的。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角度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词,结果形成同义词,如“荧屏—屏幕”,两个词虽然表示同一种事物,都是指电视机的显像部分,但是前者着眼于荧光粉的作用,后者着眼于“幕”的形象;人们对事物的感情和态度不同,会产生不同感情色彩的同义词,如“诞辰—生日”“助手—帮凶”;词义演变会形成同义词,如“大夫”一词原为一种封建官职的称呼,也用来称呼医官,于是有了“医生”的意思,从而与“医生”形成同义词;吸收方言词会形成同义词,如“搞—做”“把戏—手段”;对同一个外语词采用了音译和意译两种方式会形成同义词,如“镭射—激光”“拷贝—复制”;科学术语和日常用语并用会形成同义词,如“昆虫—虫子”“氯化钠—食盐”;书面用语和日常用语并用会形成同义词,如“部署—安排”“黎明—早晨”;汉语词汇双音化的结果会形成同义词,如“眼—眼睛”“丢—丢失”;词序不同也会形成同义词,如“觉察—察觉”“相互—互相”。
同义词从古就有。人们在认知客观世界的时候,对同一事物(名物、动作、性状等)会从不同的角度去认知,同时也会有不同的主观态度,这些综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各种同义词。绝大多数同义词的词义都是同中有异的,人们在运用语言的时候,或是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的同义词,或是在同一场合把两个或几个同义词对比着使用,这就使语言表达更加细致精确,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