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韵标准》 :
江永著。此书由江永弟子戴震的举荐而被收入《四库全书》。最早的刻本是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李文藻主编之《贷园丛书》本,刊刻时间略晚于《四库全书》本,亦为后来各本之祖本。书前有《例言》和《诗韵举例》。《例言》通论古韵学,内容包括:说明古韵研究的目的、根据、方法,评述唐、宋、明三代古韵研究之得失,重点分析唐代“叶韵说”的弊病和顾炎武古韵学的成就与不足;概论全书基本内容,介绍全书体例,展示古韵分部的基本结论,提出对上古声调的看法。《诗韵举例》开创了《诗经》用韵体例的研究,归纳《诗经》用韵体例22条。
书的正文部分按照《广韵》四声分为四卷,在平、上、去声卷下分古韵13部,入声分8部。13部的划分,是在顾炎武所分古韵10部的基础上,根据等韵,运用审音的办法得出的。针对顾氏所分第4部,江永离析了其中的中古先韵之后分为第4(真文)、第5(元)两部;针对顾氏所分第3、5两部,江永离析了其中的中古虞、萧、肴、豪诸韵之后重新分为第3(鱼)、第6(宵)和第11(幽)三部;针对顾氏所分第10部,江永离析了其中的覃、谈、盐三韵之后分为第12(侵)、第13(谈)两部。书中所立古韵诸部开头,先列声调、部次,再列所收《广韵》韵目。如果《广韵》一韵分属其古韵两部,则称“分某韵”;全韵本不当入本部,但有个别字收入的,称“别收某韵”。诸部主体为“诗韵”,即本部所收《诗经》韵脚字,按照《广韵》韵次,以及《广韵》每韵内的字次来排列。每字之下照录《广韵》反切;但若古韵归部不同于《广韵》,则参酌《广韵》的声、韵类(尤其着眼于等)改换反切,以符合古音。对于需要讨论的字,先列《诗经》韵例以为“本证”,次列经传、《楚辞》、诸子、史书用韵为“旁证”。“诗韵”之后均列“补考”,收录若干《诗经》未入韵字,排序方式同前。平声诸部及入声第一部的“补考”之后另有“总论”,主要讨论该部分部的界限、标准以及审音方法等问题。其中体现了江永对于古韵研究的诸多观点,如:以“侈弇(敛)”理论辨析韵部异同、方音反映古今音变、以谐声偏旁考求古韵、阴阳入声韵的相互转化、古有四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