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 :
谥号产生于西周。《礼记·檀弓上》说:“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即幼时得名,行冠礼时始有字,五十岁以伯仲相称,死后赐谥,这是周代贵族一生最重要的几件事。夏商时代人们生前、死后共用一个名号,周代始有谥号。先秦时期只有天子、诸侯及贵族才能拥有谥号。
一般认为周公制定了谥法,起初只有褒奖性质的谥号,后来渐渐才有恶谥。谥有官谥、私谥两类。官谥由死者的国君或上级拟定。《穀梁传·桓公十八年》范宁注:“天子崩,称天以谥之;诸侯薨,天子谥之;卿大夫卒,受谥于其君。”称天命以谥天子只是理论上的说法,天子之谥其实皆由其臣下拟定。私谥比较晚,大概在春秋战国时期,一般是那些地位不高但社会影响很大的清节名士,门人亲旧为之私谥,表彰其行。如柳下惠的“惠”,黔娄子的“康”,皆其妻所作(《列女传》)。
谥或含褒贬,或表同情。如文、武、成、桓、昭、穆、景、明等是褒义,厉、幽、炀、灵等是贬义,冲、殇、愍、哀、悼等含有同情的意思。谥号最初用一个字,后来有两个字的,例如战国时赵武灵王、魏安釐王。还有三个字的,例如春秋卫国国君赐公叔文子为贞惠文子(《礼记·檀弓下》)。谥是对人一生的盖棺定论,给死者的一个恰当评价,也对生者进行善恶的教育。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发布废谥法令,但此禁令随着秦王朝的灭亡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