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诗言志 :
语出《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汉书·艺文志》亦云:“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春秋时在重要的外交和交际场合,士大夫常常以赋诗明志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想法或情感,听诗者则可以借助所赋诗句,结合赋诗时政治、军事、外交等场合的情势来判断赋者之志。
春秋时所赋的“诗”,多源自《诗经》,所言的“志”,是赋诗者的用意,并非诗的原意。为了自由表达意志,赋诗者可以不顾及原诗意义,采取断章取义的方式。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载齐人卢蒲癸语:“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杜预注:“古者礼会,因古《诗》以见意,故言赋诗断章也。其全称诗篇者,多取首章之义。”这都是对赋诗者断章取义表达自己意愿的描述。
春秋时期士大夫赋诗言志是一种纯粹的公共活动,诗成为具有固定交往意义的话语系统,失去了诗歌欣赏应有的审美愉悦性质。但赋诗者断章取义的用诗方式,不拘泥于诗句本身的意义,扩大了诗的含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诗歌审美艺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