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科八体 :
语出《典论·论文》:“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齐体。” 曹丕指出文有四科,每科两种体裁,进而指明它们之间的区别性特征,即“四科八体”之说。
文体分类的思想古已有之。《诗经》和《尚书》的结集体现了以类相从的原则。汉人班固《汉书·艺文志·诗赋略》,透露出在文学与学术之间,以及文学内部赋体与歌诗相区分的意识。汉末的时候,蔡邕的《独断》专论文书的写作,涉及诏、制、章、奏等8种体裁。汉魏之时,曹丕首倡四科八体之说,既总括文学众体,又辨析同异,具有发凡之功。在他看来,科目不同,则体制有异:奏议文书贵在雅正,书函论说贵在讲理,铭诔应符合传主的生平实际,诗赋崇尚文辞之美。曹丕还认为由于文体不同,文士多各有擅长,比如建安七子都是各有短长的。其联系作家才性论述文体,强调作家个性与文体规范之间的匹配,所以反对“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的文学批评风气。
曹丕崇尚壮丽之美,而不是羸弱艳丽的美感,所以提出“诗赋欲丽”的观点。曹丕之前,诗主“言志”“讽喻”,《论语》也说“辞达而已”,《尚书》云“辞尚体要”,扬雄在《法言·吾子》中明确反对“辞人之赋丽以淫”,都是基于政教目的来阐释文学的体貌,忽视了文辞自身的美感。曹丕划分“四科八体”,单单以“丽”属文,是文学自觉时代的产物。
后来,陆机《文赋》有“十体”之说,提出了“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的观点。挚虞《文章流别论》和刘勰《文心雕龙》的文体学思想更加细密,也更加系统,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曹丕的影响,促进了后世纯文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