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韵 :
其一指韵书的一个韵中包含若干个不同韵类的现象,如《广韵》上平声一东韵包含一等、三等两个韵类,称为一三等合韵;下平声十二庚韵包含二等、三等两个韵类,称为二三等合韵;上平声八微韵包含开口、合口两个韵类,称为开合口合韵;有的韵包含重纽三等、重纽四等两类韵,或称为三四等合韵,如下平声四宵韵。有些韵既属开合口合韵,又包含重纽,如上平声五支、六脂韵;有些韵如下平声九麻,既属开合口合韵,又属二三等合韵。因为存在合韵现象,所以《广韵》二百零六韵实际包含的韵类多达三百多个。
其二指上古韵文中用相近韵部的字押韵的现象,清代早期古音家如顾炎武、江永等在反对宋儒“叶音”说时,否认《诗经》等上古韵文存在合韵,把不符合他们古韵分部的押韵现象一律简单化地斥为方音现象。段玉裁在《六书音均表》中提出“古合韵”的理论,主张承认合韵现象,并把它作为与“古本音”说互相补充的重要观念:“不以本音蔑合韵,不以合韵惑本音,三代之韵昭昭矣。”“学者必知十七部之分然后可以知十七部之合,知其分、知其合然后可以尽求古经传之假借、转注而无疑义。”现代学者在周代金文韵读中也发现了合韵现象的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