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说 :
“六书”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周礼·地官·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但这里的六书是否跟汉字构造有关,学术界有争论。汉代学者把六书解释为关于汉字构造的6种基本原则,见于班固《汉书·艺文志》、郑众注《周礼·地官·保氏》、许慎《说文解字叙》。三人所说的六书名目不尽相同,前二人只提出六书名目,班固所说的六书是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郑众所说的六书是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只有许慎不仅列举名目,还进行了解释。《说文解字叙》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挥,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其中,察而见意今本作“察而可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据《汉书·艺文志》颜注改)后人所说的六书,一般采用许慎的名称和班固的次序。
由于许慎对六书的解说比较简单,后人对六书的定义没有统一的看法。一般认为,“指事”可分为两类:一是由纯粹符号组合而成的,如“一、二、三”这样的字;一是在象形符号的基础上加上抽象符号构成,“本”是“从木,一在其下”,“末”是“从木,一在其上”,这两个字所从的“木”是象形符号,“一”则是抽象符号。“象形”,按照许慎的定义,指的是像“日”、“月”这样的具体事物的字,构成的方法就是画出它们的样子。但实际上,许慎在具体分析汉字时要超出这个范围。有的象形字比较复杂,因为这些字所像的东西很难孤立地画出来,或者孤立地画出来容易与其他东西相混,所以在给它们造象形字时,就把与之相关的事物如周围环境、所附着的主体或所包含的东西等一起表示出来,如《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有:“果,木实也。从木,像果形在木之上。”单画一个果实形,容易跟别的东西混淆,所以连带把果实所附着的“木”也画出来了。
“形声”一般认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跟字义有关,称为“形符”;一部分跟字音有关,称为“音符”或“声符”。凡形声字,许慎都用“从某,某声”的方法来分析其结构。“江”、“河”二字,就分别分析为“从水,工声”和“从水,可声”。
“会意”一般认为由两个以上的表意符号构成,利用字与字之间的形义关系,相互比合,构成新字。如《说文》有:“及,逮也。从又人。”“祭,祭祀也。从示,以手(又)持肉。”许慎为“会意”所举的两个例子“武”、“信”,意思是指“止戈”为“武”,即能使战争停止才是真正的“武”;“人言”为“信”,即人讲的话应该有信用。现代学者一般认为,在上古文字里,这种跟后来的“歪”、“孬”一类字相似的、完全依靠会合偏旁字义来表意的字非常少见,“武”字已见于殷墟甲骨文,“止戈为武”的信念显然不是当初造“武”字的人所能够有的;“信”大多数人认为本是从言人声的形声字。
以上三书,其实界线不很清楚,这往往成为人们批评六书说的一个重要原因。
“转注”一说,许慎解释得比较含糊,后人对转注的异说最多,几乎人们能够想到的解释都有人提出过,但是到底哪一种说法才是许慎的原意,恐怕难以弄清楚。有的学者注意到,在早期汉字以及一些比较原始的文字里,往往存在着用一个字形表示多个词的现象。这种现象跟假借、引申都不同,很可能就是许慎所说的“转注”。从许慎所举的例子来看,“考”“老”二字是转注。在早期汉字里,确实有“老”这个字形既表示“老”这个词,也表示“考”这个词的现象。“老”“考”二字是后来才分化的。这种说法值得参考。
“假借”,一般认为许慎的定义跟所举的例字是两种不同的现象。定义所说的是借用某个字来表示跟这个字同音或音近的词,而字例实际上是指词义引申的现象。按照《说文》,“令”本指“发号”,“长”本指“久远”。许慎认为当“令”表示“县令”之“令”、“长”表示“长官”之“长”时就是假借。其实,这应当是词义引申。宋末元初戴侗《六书故》已经明确提出假借不应该包括引申,他认为“所谓假借者,义无所因,特借其声,然后谓之假借”。在他看来,“令”“长”不能用作假借的例字,像“豆”字本来当一种盛食器皿讲,又借为豆麦之“豆”,这才是真正的假借。现代学者一般把“假借”分为三种:①本无其字的假借。即始终只用借字来表示语言中的有些词,如古汉语中的虚词“其”“之”,用的都是借字,因为“其”“之”这2个字本来不是为虚词而造的。②本字后造的假借。即有的词本来用借字表示,后来才为它们造了本字,如古人本来借“师众”之“师”表示“狮子”之“狮”,后来才专门造了“狮”这个本字。③本有本字的假借。有很多本有本字的词,由于种种原因,人们也会不用本字而用借字。如“艸”本是“cǎo本”之“cǎo”的本字,但是古人很早就借“草”来表示这个词,而“草”本来是为“草斗(栎树的果实)”之“草”而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