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语言语言能力 :
语言能力的概念由来已久,但是自美国学者N.乔姆斯基提出语言能力与语言行为的区分之后,这一概念便成为理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和二语习得研究的最基本概念之一。
二语语言能力是一个人内在的二语知识系统(见二语知识)和潜在的二语行为能力。二语行为则是内在语言知识与运用这些知识的潜能在现实语言交际中的具体表现,包括理解和产出二语话语或句子的行为。二语语言能力使一个人不但能够理解和产出熟悉的二语句子,而且能够理解和产出从未接触过的二语新句子。
二语语言能力的内在性意味着它们是一个人大脑内部拥有的抽象二语信息,包括二语的要素、原则、规则或条件。这些抽象的二语信息是有限的,但这些有限的二语信息能够使一个人理解与产出无限的二语话语或句子。
二语语言能力可以使一个人判断出某个二语句子是否合乎二语语法,或者是否可以接受。例如,一个具有汉语作为二语知识的人能够判断,“昨天,我们参观了非常雄伟的南京长江大桥”符合汉语句法,但是“昨天,我们参观南京长江大桥是非常雄伟的”则不符合汉语句法。同样,他还知道,“我和你一起去”合乎汉语句法;“我、你一起去”不太顺耳,但可以接受;而“我、你去一起”则不合乎汉语句法。
语言行为指的是一个人使用二语语言知识的技能,简称二语技能,一般涵盖听、说、读、写4项技能,也可以包括译的技能。人们一般将听与读的技能称为接受性技能,将说与写的技能称为产出性技能。二语接受性技能表现在一个人能够理解别人用二语说出的话语或写出的文字(听的能力与读的能力)。二语产出性技能表现在一个人能够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用二语表达自己的思想(说的能力与写的能力)。
二语技能主要有两个衡量指标:准确性与流利性。准确性用于衡量一个人在听或读的时候,是否能够正确理解二语话语或文字的意思;在说和写的时候,是否能够说出或写出正确的句子。这些句子不但是符合二语语法规则的句子,也是听起来或者读起来意义清楚、得体的句子。流利性用于衡量一个人的二语理解与表达是否具有正常的速度。研究表明,许多学习者可以达到像本族语者一样的准确性,但是大多数学习者,甚至高水平的学习者,常常达不到本族语者的流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