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 [84]中地字第17号》 :
1984年12月25日,由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联合发布。此前,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总局联合发布过《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1974年公布、1976年修订),简要规定了汉语地名和少数民族地名的拼写规则。1984年公布的汉语地名的拼写规则,涵盖了汉语地名的各种类型的拼写方法,规则全面详尽,操作性强。该规范用于汉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的拼写,适用于出版、信息处理、交通、航空等领域。规则要点有:①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按照普通话语音拼写汉语地名。②地名的专名与通名分写。③地名是专有名词,地名的每一分写单位的开头字母大写。例如:北京市,“北京”是专名,“市”为通名,拼写作Běijīng Shì。其他规则还有:起地名作用的建筑物、游览地、纪念地和企事业单位等名称的拼写规则;地名中数词的拼写规则;大小写、隔音、儿化音以及移行的书写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