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性释义 :
语法性释义方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概念意义或指称意义的功能词,汉语中的功能词有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六类虚词。词义是语言符号本身所具有或指称的意义,但这只是词汇意义系统的一部分,其意义的实现要依托于句法结构,词义是建立在句法结构上的,反映着一种综合结构关系。词的语法意义,是通过语法规则表达的意义信息,也是词语重要的意义组成成分。对于词的语法意义,词典中多用“表示”开头来说明释义。如“哎呀”,表示埋怨、不耐烦、惋惜、为难等;“和”,表示并列关系、选择关系。有的还需要说明词语在句子中的位置分布,如“吧”,用在祈使句末,使语气变得较为舒缓;用在陈述句末,使语气变得不十分确定;用在疑问句末,使原来的提问带有揣测、估计的意味;用于后续句的末尾,表示认可、同意等口气;用在句中停顿处,表示假设、举例或让步等。对于功能词,语法性释义方式比寻找其概念特征更可行,也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