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语法 :
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和指导学习者深入认识某语言,进而能够有效地学得该语言。又名“学校语法”,有广狭二义。狭义的只包括外语的教学语法,广义的既包括外语的也包括母语的教学语法。教学语法,常与专家语法相对,它是语言教学、教学大纲制定、课程设计,教材编写等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与专家语法相比,教学语法最主要的特点是实用性。它通常以某种语法分析理论(比如配价语法、认知语法、构式语法)为指导,建立在对某种语言的语法分析和描写的基础之上。但是,受制于教学语法的根本目的,它不能像专家语法那样,追求对语言现象描写和解释的充分性、系统性。当然,为了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学语法并不排斥对某些语言现象予以解释,而且有时适度的解释还是必须的。教学语法的内容也不可能像专家语法那样面面俱到,必须有所取舍。因此,所选择的语法项目,应该重点针对学生学习过程容易出错的地方。比如,与学习者母语有重大差异之处。对语法知识的表述,应该避免艰涩难懂的概念术语,尽量做到简明易懂,易于为教师和学生接受。总之,教学语法必须既便于教师教,又便于学生学,从而切实有助于培养、提高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和水平。此外,教学语法还具有规范性的特点。教学语法虽然有描写性,但更多的还是规范性。所谓规范性,是指向学生所讲授的语法规则必须是已经为大家所普遍接受的。对于尚有争议的语言现象,以及还没有稳定下来的新奇用法,一般不宜作为教学语法的讲授内容。教学语法在保持相对稳定性的同时,尤其在当今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信息化时代,也要及时自我调整更新,从专家语法或理论语法当中汲取营养,以适应新的教学需求。教学语法的实际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