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趣 :
理趣之理原是诗学史上一个较为重要的概念,既可指儒家义理、性理,也可指道家之理,还可指佛家之理。广而言之,它泛指诗中一切说理、议论,包括日常生活中各种物理、事理以及人生哲理、道理。理趣之趣也是诗学史中一个重要概念,趣是与形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趣味,在不同时代,其具体表现各不相同。
尽管历代不乏富于理趣特色的诗歌,但“理趣”作为一个诗学范畴最早出现于宋代。北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叙论》批评“今之画者……不达画之理趣也”,从艺术创作层面提出理趣这一概念。南宋包恢在《答曾子华论诗》中也说:“古人于诗不苟作,不多作。而或一诗之出,必极天下之至精,状理则理趣浑然,状事则事情昭然,状物则物态宛然。”他主张在诗歌创作中将理与趣联系在一起,对诗学理趣说产生较大影响。明清时期由于对宋代诗歌成败得失考察较多,故对宋诗理趣之艺术特色比较关注,因而理趣说较为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