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绂 :
江西临川(今抚州临川区)人。10岁学诗,12岁学古文辞。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乡试解元,次年中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编修,后历官侍讲学士、内阁学士等职。雍正二年(1724)任广西巡抚,次年升任直隶总督,以参劾河南巡抚田文镜而下狱,后免罪。乾隆即位后,授户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詹事府詹事、内阁学士等职。年七十六,卒于家。
通义理之学,崇尚陆九渊、王守仁。反对空谈心性,倡导躬行实践,强调知行合一。辑《朱子晚年全论》,认为朱熹晚年之论与陆九渊之说多有符节相合之处,实欲牵朱以入陆。又著《陆子学谱》,以朱就陆,为陆学争正统。论文有《秋山论文四十则》,以《史记》《汉书》、唐宋八家为正宗,强调文必衷于道,“为文须实有格物工夫,凡事见得明,然后说得出也”(李绂《穆堂别稿》卷四十四),且要以雅洁为准绳,禁用“儒先语录”“佛老唾余”“训诂讲章”“时文评语”“四六骈语”“颂扬套语”“传奇小说”“市井鄙言”(李绂《穆堂别稿》卷四十四《古文辞禁八条》)。
文章创作上,涉原、说、经考、经解、赞、记、墓志、传、策问、奏疏等多种文体,数量相当可观。他的考辨之文贯穿经史,能抉前人之所疑,如《<大学>考》认为此书单行在二程之前,而并非朱熹所说“至二程子始表章是书”。类似之作还有《<中庸>章节考》《郑声淫解》《<古文尚书>考》《补春王正月考》《书<邵氏闻见录>后》《曾文定公居临川考》等。杂记文以《无怒轩记》较为出名,围绕“怒”字立意,既承认怒为七情之一,人所不能无,又以“无怒”名轩以警醒自己“不必果无怒也,有怒之心,无怒之色;有怒之事,无怒之言”。为文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另如《游梅田洞记》《六过庐山记》《云南驿程记》等游记也较出色。此外,《文学刘先生墓志铭》《下殇男孝渭圹记》等文情真意切,叙事有法。
李绂亦能诗,应制诗较多,也有一些挥洒自如、浅近自然的诗作,如《江西坡》《落叶》《东平州看杏花》《大庾岭》等。
著有《穆堂初稿》50卷,《穆堂别稿》50卷,参编《八旗通志》《畿辅通志》《广西通志》《临川县志》等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