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骈文派 :
此派在骈文创作,尤其是理论上取得了突出成就,代表作家有凌廷堪、江藩、汪中和阮元等。
随着乾嘉间汉宋之争的迅速蔓延,文章领域的骈散之争也较为激烈。清初至乾嘉时代的古文家多轻视骈文。康熙(1662~1722)年间,桐城派始祖方苞就排斥俳语,认为:“古文中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刘季高校点《方苞集·附录一》)这种观点对桐城派影响很大。面对这种轻视,汉学家或骈文家不仅为骈文争取与古文的对等地位,还颠覆古文文统,将骈文视为文章正宗,认为古文根本不是“文”。这种思想主要表现在阮元为首的扬州骈文派身上。
凌廷堪较早将韩愈古文定为文章别派,反对古文正宗之说。这种思想受到好友汪中、孔广森的影响,但更进一步。乾隆四十九年(1784),凌廷堪《上洗马翁覃溪师书》记载了汪中受萧统和刘勰影响,以屈宋、马扬、崔蔡等人的骈体为文,将经史子排出在文学之外。乾隆五十一年,凌廷堪参加京兆试之前,和孔广森讨论学术文章时,孔广森提出“荀卿为儒宗老师,萧统乃文章正派”(凌廷堪《孔检讨诔并序》)。这种文学思想,直接影响了与凌廷堪交情深厚的阮元,为后来阮元争夺文章正统开了先河。
嘉庆末至道光(1821~1850)初,阮元张扬骈文地位,以之为文章正统,发展了凌廷堪以韩愈古文为文之别派的思想,将古文排斥在“文”之外。《文言说》《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与友人论古文书》《四六丛话序》《文韵说》是其骈文理论的主要载体,也是扬州骈文派理论的主要内容。在《与友人论古文书》中,阮元指出“古文”原是文字学概念,而不是文章学概念,属辞成篇才是文章概念。在《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中又强调沉思翰藻才名为文,重申经、子、史都不可名为文;又从经典中考寻“文”的本义,指出音韵相和和句式对偶才能称之为文;纵横恣肆、任意单行的古文,不过是古人所讲的直言之言和论难之语,非言之有文者。阮元在张扬骈文的时候,不只和古文家对立;“文”的概念也迥异于乾嘉时代汉学家、史学家的六经皆文、子史皆文的观点,颇有新意。
为了对抗古文文统,阮元建立了骈文文统。即六朝《文选》文、唐宋四六和明清四书文才是文之正统。嘉庆二十五年(1820),阮元在广东建立学海堂,在师生中重开六朝文笔之辨。其目的是想借此与《书文选序后》主旨互相发明。道光五年(1825),阮元以《文韵说》对此作了总结。此文重新回到以音韵和对偶论文的轨道,指出“韵”不仅指押脚韵,还指章句中的平仄搭配、节奏点上的平仄调谐,再次重复有声韵、讲翰藻、求对偶的文章才属于“文”,其他一切单行之文,包括古文,都只是古人所谓的笔,而不是文。这种思想不仅在当时反响较大,他的学生刘天惠、梁光钊的《文笔考》,同时的梁章钜《退庵随笔》卷十九《学文》都赞同,而且深刻影响了清末李详、刘师培等人的骈文理论。
阮元所解释的“文笔”并不符合六朝文笔的本意,其本意并不包含骈文和散文之分。章太炎《国故论衡·文学总略》评曰:“阮元之徒,猥谓俪语为文,单语为笔,任昉与徐陵所作,可云非俪语邪?”用六朝人称任昉、徐陵之文为“笔”,但任昉、徐陵都是骈文大家的事实来反驳阮元,以证其谬。郭绍虞《文笔与诗笔》指出,在南朝,“文”是“文笔”或“诗笔”的共名,阮元对“文笔”的解释不免流于穿凿附会。(《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编)但以阮元为首的扬州骈文派为骈文争正统的理论,具有重要的文学史意义。
扬州骈文派虽然有不足,但对骈文声韵和对偶等形式美的倡导,对改变当时古文空疏不学、质木无文的缺陷,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