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崩乐坏 :
语出《论语·阳货》:“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后人便用“礼崩乐坏”形容对西周以来礼乐制度维护的等级秩序的破坏。
春秋时代,王室衰微,诸侯朝觐之礼几被废弃。他们不尽纳贡义务,也不再到周天子的宗庙接受册命。霸主挟天子以令诸侯,晋文公恃功向天子请“隧”,希望死后能用天子的葬礼,践土之会又以臣召君。西周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到春秋时代成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后来更出现“陪臣执国命”的情况。这种宗法等级秩序的崩坏还体现在礼乐的僭用上,《肆夏》本是天子招待诸侯之乐,《文王》本是诸侯相见之乐,春秋时代诸侯用其招待大夫(《左传·襄公四年》);鲁国大夫季孙意如僭用天子的舞乐《八佾》,故孔子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论语·八佾》)《雍》是天子祭祖之乐,鲁国季孙、孟孙、叔孙三家也用其祭祖,孔子讽刺说:“‘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论语·八佾》)僭用礼乐现象的本质意味着旧的等级制度、秩序的瓦解,反映出诸侯日渐独立,霸主地位高过天子,卿大夫的财富地位逐渐超过诸侯的社会变迁。
春秋时代的“礼崩乐坏”并不意味着礼乐形式的崩溃,而主要指礼乐使用方面的僭越。在霸主“尊王攘夷”之下,列国之间聘问、会盟更为频繁,揖让、周旋的具体礼仪更为讲究。“春秋时犹尊礼重信”“犹尊周王”“严祭祀、重聘享”,“犹有赴告书策”(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而这些到战国就没有了。礼乐从本质到形式的崩坏应该是战国时代,意味着历史进入新的社会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