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 :
最初用于人物品评,《论语·微子》有“逸民”之目,指“节行超逸”者(何晏《论语集解》)。东汉以后隐逸之风渐盛,逸由人物品评扩展到文艺批评。三国魏曹丕称刘祯“有逸气,但未遒耳”(《与吴质书》),由其人及其文,正可看出“逸”这一概念由人物品评向文学批评的过渡。
此后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屡用逸字进行文学批评,如“屈宋逸步”“惊才风逸”(《辨骚》),又称阮籍“响逸而调远”(《体性》),曹植“诗丽而表逸”,“景纯(郭璞)艳逸”(《才略》)等。逸逐渐成为一个稳定的风格概念。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有“飘逸”一品,曰:“落落欲往,矫矫不群。缑山之鹤,华顶之云。高人画中,令色氤氲。御风蓬叶,泛彼无垠。如不可执,如将有闻。识者已领,期之愈分。”前八句可看作是对主体特征的说明,后四句则是对艺术表现特征的说明。
逸产生更大影响是在书画领域,北宋黄休复将逸格置于逸、神、妙、能四格之首(《益州名画录》),对后世影响尤大。逸在文学批评中,具有两个鲜明特征:①在创作主体方面,迥出流俗、孤高傲世。逸民之超逸是精神从尘俗中得到解放,由超逸而放逸,即所谓“体格闲放曰逸”(唐皎然《诗式》“辨体有一十九字”)。②在艺术表现方面,脱略规范、不拘形似,正如裴启《语林》谓:“谢安目支道林,如九方皋之相马,略其玄黄,取其俊逸。”(《世说新语·轻诋》)所以具有逸风格的作品也应出于自然,脱略形似,笔简意繁,有尘外之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