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杂记》 :
刘师培(1884~1919)著,1905年分载于《国粹学报》,1928年出版单本,后收入《刘申叔先生遗书》。共24则,把历代作家都归入《汉书·艺文志》所列先秦诸子的“九流十家”中的某一家。
在文学观念上,刘师培继承了萧统和阮元的思想。他从小学的角度考察文的含义,以藻饰为文,认为文是“英华发外,秩然有章之谓也”。文与非文的界限在于是否“韵文偶语”。
他认为与佛书的经、论、律对应,中国古代书籍分为文言、语、例,经和诸子,分别代表了文和语。其中,文和语的概念与他在《文章原始》中的思想是一致的,“论难者谓之语,修词者谓之文”。
根据这一文学观念,隋唐之前,古文并非一种独立的文体,而是附属于六经和诸子。如根据《汉书·艺文志》,论说列于儒家,书说列于纵横家等。诗赋作为有韵之文独成一体,不同于六经和诸子,也不与其他文体相混。六朝以来的总集、专集,往往包括诗和文,但大多是俪词韵语。而唐宋以来,文集、诗集分立,文集收录的作品不区分有韵无韵、奇体偶体。而唐宋古文单行无韵,以笔为文,造成了文体的混乱。
刘师培认为文学发展的基本规律是由简趋繁,由深趋浅,由文趋质。但他又认为从西汉到魏晋,文词是日趋华丽的,所以他所谓的质指通俗化和口语化,如宋代语录、明清小说。对于当时文言合一的主张,他认为通俗化和口语化有利于教育和启蒙,而文言则有利于保存国学。
刘师培以小学和学术的眼光看待文学,认为后世文学皆六经、诸子派别,并据此为文学追溯源流、分门别类。如他把《汉书·艺文志》收录的辞赋重新分类:写怀之赋源于《诗经》,骋词之赋源于纵横家,阐理之赋源于儒道两家,又认为诗赋出于行人之官和纵横家。把唐宋古文与诸子类比:韩、李是儒家之文,柳宗元是名家之文,苏洵是兵家之文,苏轼是纵横家之文等。把诗歌与诸子类比:曹植近于儒家,陶渊明近于道家,谢灵运近于名家等。词亦类比六经和诸子,如秦观等人是儒家之词,陆游等人是道家之词。词是合诗教、乐教而成,词曲是古诗派别;小说体近于史,是春秋家支流,与乐教无涉。乐府叙事诗是春秋家与乐教合一的开始,金元曲剧即滥觞于此。所以传奇小说是曲剧的近源,叙事乐府则是其远源。
此外,刘师培注意到文学史的一些具体现象,如唐人之词,以调为题,宋人之词,与调无涉;南剧多本于词,从而保存了古乐,而北剧杂胡乐;赋不涉虚象,古文辞之辞本义为狱讼,以及诗歌中存在双声叠韵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