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雅说 :
语出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子》:“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也”,“故古雅者,可谓之形式之美之形式之美也”。他所说的古雅,就是艺术的形式之美,因艺术的形式相对于自然的形式而言属于第二种形式,即形式的形式。
古雅之美是人为的艺术加工之美,艺术加工使自然本身的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王国维举例说:“茅茨土阶,与夫自然中寻常琐屑之景物,以吾人之肉眼观之,举无足与于优美若宏壮之数,然一经艺术家(若绘画,若诗歌)之手,而遂觉有不可言之趣味。此等趣味不自第一形式得之,而自第二形式得之无疑也。”艺术创作中无论多么琐屑的对象,一经艺术形式地表现就可以获得一种不可言喻的意味,甚至可以化丑为美。即使表现优美和壮美的作品也要经过艺术形式的升华。他说:“古雅之原质,为优美及宏壮中不可缺少的原质。”
王国维还认为古雅的形式既具有优美形式的美感,“使人心平和”,又具有宏壮形式的美感,使人心生惊讶之情。因此“古雅之位置,可谓在优美与宏壮之间,而兼有此二者之性质也”。
王国维独创的古雅说,不但揭示了文学中一种新的美的形态,而且强调了古雅是由后天的艺术修养创造出来的,这就为审美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正如王国维指出的:“古雅之价值,自美学上观之诚不能及优美及宏壮,然自其教育众庶之效言之,则虽谓其范围较大成效较著可也。”古雅艺术审美教育的效果要胜过自然美对人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