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评论》 :
作者王国维。王国维(1877~1927),初名德桢,后改为国维;字静安,亦字伯隅;号观堂,又号永观。浙江海宁人。近代学者、词人。《红楼梦评论》原载于光绪三十年(1904)的《教育丛刊》,次年收入《静庵文集》。
全书共分五章。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借用叔本华的人生哲学和美学观点来阐述著者的人生观、文艺观,以此作为后几章具体评论的理论基础。其核心是认为人生的本质是欲望,欲望因永远得不到完全的满足而产生“苦痛”,生活与欲望和苦痛是一体的,而艺术可使人暂离生活之欲,故具有非功利性。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论述《红楼梦》“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而铸其解脱之鼎”,实是一部揭示“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的“宇宙之大著述”,其精神与人生及艺术的真谛恰相吻合,堪与《浮士德》媲美。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紧承上一章指出作为中国人世俗、乐天精神的载体,中国的小说戏曲大多是始悲终欢、始离终合,带有“乐天之色彩”。《红楼梦》却与此相反,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属于叔本华所论的第三种悲剧,即“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这种悲剧呈现人人都难以逃脱的人生本相,又开示解脱之不能穷已,是“悲剧中之悲剧”,于文艺中最有美学价值。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从前一章悲剧美感能洗涤人的精神引申出其与伦理学价值之联系。王国维认为解脱是伦理学的最高理想,也是宗教的唯一宗旨,故“以解脱为理想”的《红楼梦》不仅在艺术上能让人暂离生活之欲,在伦理学上也能给人类以“救济”,因而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第五章“余论”,对用考证方法读《红楼梦》产生的“曹雪芹自传”“明珠家事”诸说展开批评,同时指出作为文学作品的《红楼梦》具有“美术之特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能就个人之事实,而发现人类全体之性质”,这就从文艺美学的角度触及了人物形象塑造与文学典型性的问题。以上五章各有主题,层层推进,富有逻辑性,“其观点、方法,乃至表述的形式都是全新的,从而使它成为一篇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文学论文”(黄霖《近代文学批评史》)。
《红楼梦评论》是中国小说批评史上开风气之先的名作,也是红学史上第一篇富有理论性、系统性的专著。它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小说批评以序跋、批注、随笔为主的旧形式,开辟了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学术论著写作的新模式。这篇专论不同于旧红学的随意言之,而是根据西方哲学、美学理论形成贯彻始终的批评标准,从理论上深入细致地研究《红楼梦》,对其主题思想及美学、伦理学价值做出了比较系统、周密的论述。有力地抨击了当时盛行的索隐、影射之说,而将学界目光逐渐转移到直接研究《红楼梦》作品本身。同时,它引进的西方美学、文学观念及其将小说当作文学而非史传来解读的小说观也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文学的现代转型。但也毋庸讳言,王国维在运用世界性的眼光来研究《红楼梦》时也出现了重大失误。由于王国维当时完全信奉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厌世哲学等西方理论,并以此为立论基础,自然就把中国文学名著《红楼梦》当成了这些西方哲学、美学观点的注脚,这不仅不能抉发《红楼梦》的伟大精神和真正价值,还大大推助了近代以来学术界“以西例律我国小说”的不良研究风气。当然,《红楼梦评论》这种完全借用西方理论来评析中国文学作品的方法后来被王国维抛弃,他在《人间词话》中就注意以中化西、以我为主地融合西方文艺理论精髓来建构属于自己又适合本国文学批评实际的文论话语范畴和体系。
王国维,等《红楼梦艺术论》